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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續任校董

陳新安教授
  • 依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11第1(h)段、第4段及第5段,及規程16第6(a)段規定,陳新安教授獲新亞書院院務委員會推選,繼朱嘉濠教授出任校董,任期三年,由2014年1月21日起生效。
  • 梁英偉先生獲新亞書院校董會依據《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11第1(e)段、第4段及第5段規定選出,續任大學校董,任期三年,由2013年11月3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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