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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續任校董

殷巧兒女士

下列人士依據大學條例規程11第1(e)段、第4段及第5段規定選出,出任/續任大學校董,任期均為三年:

  • 殷巧兒女士獲聯合書院校董會選出,接替在2014年7月31日停止出任大學校董的葉元章先生,由2014年8月25日起生效;及
  • 范思浩先生獲逸夫書院校董會再度選出,續任大學校董,由2014年9月10日起生效。

陳志新博士獲校友評議會再度選出,依據大學條例規程11第1(n)段、第4段及第5段規定,以校友評議會主席身份出任大學校董,任期三年,由2014年9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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