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etin Vol. 1 No. 11 May 1965

代表校長審定所受捐贈之多 及其所附之條件。 校長得經校董會核准後,接受各項捐 贈須與大學之宗者無抵觸及與大學之常年費用不 相牽涉者。 如捐贈牽涉及大學之經常費用者,則須提交財務 委員會考慮。 關於所有捐贈之欵投資問題,財務委員會須加考 慮,並向校董會提供建議 (三)捐贈規則: 捐贈人如欲以捐贈金爲紀念之用,得贊同之。 任何建築物或硏究院之定名,須經校董會批准之。 捐贈建築物者,如捐贈人欲知大學所擬定之建築 圖則及建築之進展情形,應供給之。 (四)助學金,獎學金及研究金規則: 助學金、獎學金及團體獎學金經接受後由校長交 由大學敎務會中之大學獎學金委員齊依照規程第 十二條第三項第八節辦理。 大學獎學金委員會經照規程第十二條第三現第八 節辦理後,校長應將全案交由財務委員會考慮最 佳之投資 法。 (五)資助特别研究計劃規則: 此項捐助欵項中百分之十至十五,通常用以支付大 學因實施該計劃所發生之附加費用。此數全部將撥入 特別費用內,歸由校長支配。 聘請兼任講師的方針 大學校董會在其最近會議中,通過關於聘用兼任敎 師議案,將於下一學年內實施。 以下爲該新方針之詳細內容︰ (一)兼任敎師乃受大學或成員學院之聘作兼任講學者, 行政人員兼任敎學者不視爲兼任敎師。 (二)兼任敎師每學期(五個月)敎授時間不得超過六學 分。 (三)聘用兼任教師一般由於以下原因:學生專修科目中 無適當之專任敎師可以任敎 聘用之先,使其擔 兼任, 考驗 愉快者。 (四)兼任敎師在聘任之前須經敎務籌劃委員會予以審 核。 (五)所有兼任敎師須出席系務會議及參加擬定命題及評 分工作。 (六)凡每學期講授課程爲二學分時,其酬金爲二千元, 三學分時爲三千元,四學分時爲四千元。上項規定 之酬金係包括上述全部 (七)兼任敎師酬金應就所缺專任敎師之薪給中支付,故 無須另外追加預算。 (八)本辦法將於一九六五——六六學年起實施。 書院總務長簡介 艾詩伯先生 崇基 艾詩伯先生生於美國喬治亞州。一九四四年畢業於 喬治亞工專,得理學士銜。後服務於海軍部爲電子學 工程師數年,嗣又進入麻省工專,得化學工程碩士銜。 一九四七至五三年間,艾氏任敎土耳其伊士坦丁堡 工業學院。此數年中,艾氏遍遊中東各國,考察此等 國家工業落後之因素。 一九五三年,艾氏返美任職於紐約柯達廠負責訓練 工程人員,指導化學試驗程序等工作。 一九六三年來港任敎崇基書院化學系,敎授工業化 學。今年初,兼任崇基書院司庫。 艾夫人現任職崇基書院圖書館;其二子女就讀男拔 萃書院。 馬達人先生 新亞 新亞書院總務長馬達人先生,一九一七年生於美國 紐約史特頓島。一九三九年畢業於耶魯大 ,獲文學 士學位。旋在中國湖南長沙湘雅中學任英語敎員。 一九四二年,馬達人先生返美加入海軍,翌年畢 業於哥侖大學美國海軍軍官學校,其後卽在海軍中服 務,積功陞至海軍中校; 馬達人先生於一九四五至四六年間曾 多大學東方語言學校進修日文,今年七月 書院總務長之前,曾進美國華盛頓大學攻讀碩士學 位,專門硏究遠東問題。 馬達人先生已婚多年,其夫人羅珊達女士爲一白衣 天使。 吳觀溎先生 聯合 吳觀溎先生一九 〇二 年生於香港,一九二三 畢業 於皇仁書院,自一九二四年起,一貫任職於香港政府 核數署,直至一九六 〇 年退休,計逾三十六年,其最 後職位爲高級稽核師及署理核數官。 在任職期間,負責審核庫務司署稅收及支出總賬及 政府各機關賬目;於第二次大戰復員後,兼處理該署 事務,且於多年來,協助該署訓練新進人 工作。 一九五九—六 〇 年度,聯合書院開始接受政府經費 補助,成爲補助專上學院之一,吳先生乃於一九六 〇 年四月接任總務長之職,以迄至今。 書院圖書館長簡介 李榮檢先生 (代理)崇基 李榮檢先生粤之南海人,幼年在本港受敎育,曾就讀 於九龍華仁及喇沙書院,繼入香港大學醫學院攻讀,戰 事期間轉徙内地,返港後曾在差餉物業估價署供職。 李氏初入圖書館界卽在香港大學圖書館工作,一九 五三年晉升爲編目貨,並一度主理馮平山圖書館館 務,隨於一九五九年辭職赴英攻讀圖書館學,曾在該 地各類圖書館作實習考察,一九六三年註冊爲英國圖 書館協會合格館員。 李氏自一九六一年以來卽被選爲香港圖書館協會委 員會委員,並曾任該 義務司庫兩年。 陸華深先生 聯合 陸華深先生畢業於華中大學,得文學士學位、續於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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