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6–07

531 大學圖書館系統規章 大學圖書館系統規章 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系統包括位於校園中心之大學圖書館,以及位於各書院 與教學醫院內的圖書分館。大學圖書館藏有大量研究資料以及大學本科圖書 與醫學圖書臨㠄前部分。各書院圖書分館所藏圖書,除一般性參考圖書外, 另有特殊主題的收藏,主要為配合大學各項課程之需,以供各學院學生使 用。下列規章適用於大學圖書館系統的各圖書館,如有需要,大學圖書館系 統得隨時修訂。圖書館開放時間,乃配合學期之進度而擬定,公佈於各館之 入口處及圖書館網頁。 享用圖書館之權利 享用大學圖書館之服務,全屬個人權利,不得轉與別人,別人亦不得代而 用之。 讀者可享用之權利包括下列三類: 一、借書—本校教員、行政人員與各年級學生均享有借書之權利。本校其他 人士,包括各單位人員、技術員,與教員及行政人員之配偶,亦得向大 學圖書館館長申請借書證。 二、閱覽—校外學者、研究工作者與本校畢業生,得向大學圖書館館長申請 閱覽證,在館內閱覽。惟各科指定參考書籍則只為本校師生所專用。 三、使用各項特別設施 閱覽座位: 凡本館讀者皆可使用大學圖書館之閱覽座位,但不得預留。 研讀室: 教員及攻讀博士學位之研究生,可向大學圖書館館長申請借 用研讀室,為期一個月,若有充分理由,可續借一次。惟此 等研讀室不得轉予他人使用。 研討室: 為方便本校教員使用圖書館館藏及設施輔助教學,教員可向 大學圖書館館長申請借用圖書館研討室。 影印: 大學圖書館系統之各圖書館皆設有影印機,讀者可在館內 自費影印圖書或期刊,但不得違反國際版權法之規定。 館際互借: 圖書館館際互借服務會盡力代向其他圖書館借取本館缺藏或 已絕版之圖書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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