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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去網上的歷史:被遺忘權

你總曾試過在互聯網上搜尋自己的名字罷?你絕對不是唯一這樣做的人。許多人都會用Google搜尋自己的名字。美國皮尤研究中心在2013年4至5月所做的調查發現,百分之五十六的互聯網用家曾用搜尋器搜尋自己的名字,看看有何關於自己的資料出現在網上。

會在網上搜尋你名字的,也不單是你自己。美國招聘網站 CareerBuilder 2014年初的調查發現,百分之五十三的僱主會利用社交網站調查應徵者。

要是你在網上有些不怎麼光彩的紀錄,可能影響求職或升職,你一定想令互聯網忘記這些歷史。這可不是容易的事,科斯特哈(Mario Costeja González)最清楚了。這名西班牙男子在1998年為償還債務被迫拍賣房子,消息刊登在西班牙一份報章上。後來他還清債務,但如果在網上搜尋他的名字,賣屋還債的消息仍然在搜尋結果中出現。

科斯特哈覺得這樣有損他的名聲,遂向西班牙資料保護局求助,事件最後鬧上歐盟最高法院。法院在2014年5月裁定,Google如接獲要求,必須在搜尋結果中刪除不相關和過時資料的連結,這項判決確立了網上的「被遺忘權」。

Google在2014年11月初表示,已經收到約十六萬個要求刪除連結的申請,涉及五十萬個網址,Google以涉及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其中百分之五十八的申請。例如,一名英國前神職人員要求移除兩個連結,內容是關於他在職時被指涉及性侵害而受調查的文章,便遭Google拒絕其要求。

有些人從歐盟最高法院的這個裁決中看到商機,一種新的服務業於焉出現。像恰如其名的Forget.me和Hit Research這些免費或收費提供服務的機構,可以協助人們向Google提交移除連結的申請。

不過,如果你想找他們為你服務,可能要耐心等一等。因為Google暫時只會移除其歐洲版搜尋器的連結。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已要求這個互聯網搜尋器龍頭把「被遺忘權」政策延伸至歐盟以外地區,包括香港。所以,身處世界這一方的我們,如果網上有甚麼見不得人的過去想要抹掉,可能還須等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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