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世界
2016年4月

過「期」不候?

「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在每個東西上面都有一個日子。秋刀魚會過期,肉罐頭會過期,連保鮮紙都會過期。我開始懷疑,在這個世界上,還有甚麼東西是不會過期的?」

金城武在《重慶森林》裏這樣說。

但其實,真的如此?每個東西上面那「日子」究竟是怎樣得來的?過的是甚麼期?誰說的過期?

過什麼期

大部分人如果掃一眼包裝上的年月日,發現過了期,會毫不遲疑丟到垃圾桶。「過期了啊!」 「過期了難道你還吃?」可是,如果仔細看,食物標籤上的日期其實分兩種寫法:「此日期前食用」和「此日期前最佳」。

 「此日期前食用」指的是在這個日期之後食用可能帶來健康風險。在香港,大部分新鮮肉類、鮮奶、嬰幼兒奶粉等標示的是這個期。「此日期前最佳」則不同,顧名思義,指食物在這期間食用可以保持生產者認為最佳的質量。過了日子,可能風味稍遜、口感稍差,但仍可安心食用。

神期食品」Facebook群組創辦人之一Celia Lau有感香港食物浪費嚴重,但同時很多人不曾細辨兩種不同的「過期」,把仍可食用的丟棄。因而,他們希望通過專頁發布惜食愛食善食資訊,增進大眾對食物的了解。

誰定的期

Celia說,「此日期前最佳」的定義很模糊,並無一套科學程序可跟循。「有些生產商看見同類商品保鮮期大概是半年,就順應主流標示半年。有些是出於上架的考慮——如果日子太短,貨物尚未運到已經過期,那根本沒有超級市場肯出售,所以生產商就將日子定長些。甚至有土法鑒定的,譬如將鳳梨酥放置一到數個月不等,看多久會發霉。大部分生產商是不會透過食物檢驗而定下日期的,因為成本太高。」

所以,「此日期前最佳」實際並無太大指引作用。Celia再三強調:「食物是否可安全食用,不是由某個日子控制的。不要被標籤上的日期決定自己對待面前食物的態度。該用感官去聞它,觀察它,是否變質,是否發霉,用的是自己的判斷。」

2015年中,Celia和朋友以「神期cafe」之名開餐廳,用「過(了此日)期(前最佳)」食物烹調各式菜餚。他們這樣做還有另一用意,希望公眾反思,過期或者臨過期的食物是否捐贈給基層就一了百了?Celia說:「如果我們自己都不吃,憑甚麼把這些食物施捨給處境更差的人?那不是公平的做法。」

此期可待

放眼世界,歐洲各國無論在制度層面還是民間行動上,對於減少浪費食物的工作已經走在前面。

法國今年2月成為第一個立法禁止超級市場棄置下架食品的國家。意大利亦將通過法例,掃除超級市場捐贈食品的現存障礙。英國有家受歡迎的網上商舖Approved Food,專門以低價售賣快將或已過最佳食用日期的食品。歐洲不少國家亦出現各式自由定價餐廳,售賣由剩食或快將過期食材製成的菜式。

對Celia而言,這些都暗示着一個更大規模的全球消費者運動——不僅是食物浪費議題,更是每個人應如何生活、如何使用環境資源的根本問題。「我們這樣做不求掌聲不求名,只是想證明,如果你有東西想改變,一樣可以行動起來。」由生產的起點到消費的末端,大至立法小至認識食品上日期的意味,每個環節每個層面,每個人都可以出一分力。

因此,如果要試着回應金城武的話,也許可以回答:過期與否,最終由自己說了算。

 

 

《續綠中大》電子通訊由香港中文大學資訊處校園規劃及可持續發展處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