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報告書》 1978–82

第遷至沙田,與崇基學院位於同一校園。至此,全校已集於一地,� 而舊有制度之難於配合未來發展,亦漸爲人了解。蓋在舊制度下,� 以有限資源推展及充實學術計劃之種種困難,日益明顯。如自然科� 學方面,三院各系集中於科學館,增强學系功能,得擁有所需資源� 以進行完整之硏究計劃,其優點亦屬顯然可見。於是,在此一階段� 終結時,大學爲使自身能成爲現代學府,達成使命,必須有統一之� 制度,以配合統一之校園,已無可疑。不久,遂有大學之改制。� 其後三年,即在一九七五至七八年間,大學籌備改行新制。大� 學當時成立工作小組,硏討大學之管理方式及學術結構,小組提出� 報告書,而一九七六年大學監督麥理浩爵士(現爲麥理浩勳爵)所� 委派之第二次富爾敦委員會之種種工作,即以此報告書爲據。其� 後,該委員會建議對大學組織作重大改變,其內容即如一九七六年� 頒佈之新條例所載。依此新條例,負責敎學之三院各學系,皆合併� 成爲大學之學系;又重新規定成員書院之功能,並使敎師對大學行� 政發揮較大作用。此種廣泛之變革,原非易事。幸有當時簡悅强爵� 士所領導之校董會予以堅定支持及引導,本校方能在短短三年中,� 完成上述之改制,而對學術活動未產生不良影響,亦未悖離本有之� 目標。大學對此種支持引導,當永懷感泐。� 綜上所述,李校長經十五年之辛勤工作,已有三項成就。此� 即:宣示大學之基本目標及發展方向;使整個大學集中於宏闊而有� 良好設計之校園;並指引大學進入新制度,以配合未來之發展。李� 氏完成以上工作,認爲大學已可自立,遂即退休。當本人接任校長� 時,本人之任務雖在某些方面可能甚感費力,較之創辦時期已屬單� 純。� 當本人任期開始時,大學面對以下各項任務:首須求新制度之� 穩定,並制定及推行各具體計劃。次須在醫科及商科等專業領域方� 面從事擴充;此種領域當時雖已開始建立,仍須全力工作,以求堅� 實。其次,又須繼續作大規模之樓宇建設,以容納此類活動。最� 後,亦須確實掌握大學之崇高目標及理想,發展獨有之敎學及硏究� 計劃,並培養有助於大學實現其目標理想之氣氛及傳統。本人雖深� 信大學在前三項工作方面已獲初步成功,然最後一項工作則遭遇極� 大挑戰。此非由於人才或資源之不足,而實由於從事此類工作,必� 須作種種探求及嘗試,而不能僅依賴已往之經驗。簡略言之,大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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