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etin Vol. 1 No. 8 Feb 1965

主席:副校長 委員︰其他兩學院院長、三學院之副院長 人及敎務會就其委員中之學院代表各選 任二人。 〔6〕選舉委員會 掌管各項投票選舉事項。 主席︰由員委中推定之 委員:敎務會就其 員中之學院代表各選任二 人。 〔7〕大學實驗室委員會 負責監督大學中央實驗室一切事項。 主席︰理工研究所所長 委員:大學理學系各系主任(包括數學)及其 他兩學科代表,由敎務會就其委員中各 選任一人。 在七委員會中,大學敎務會已選出者則有下列五委 員會之委貝: 選舉委員會: 范挪亞敎授 麥健增博士 張儀尊博士 伍鎭雄先生 胡家健先生 楊書家先生 大學財務及人事委員會: 周開仁教授 楊汝梅博士 方心謹先生 學術硏究方針及研究生訓練問題 周法高敎授 唐君毅敎授 徐培深敎授 周紹棠博士 楊汝梅博士 周開仁敎授 陳正祥敎授 大學獎學金委員會: 雷恩先生 張雄謀博士 唐君毅敎授 伍鎭雄先生 胡家健先生 學術刊物編輯委員會: 周法高敎授 韓詩梅敎授 徐培深敎授 張儀尊博士 陳正祥教按 楊葆林敎授 大學敎務會中關於委員會規章,作如下之規定: (一)每一委員除參加選舉委員會不計者外,其同時被 選爲委員會之委員,不得超過兩委員會以上,但 當然委員及法定委員不在此限。 (二)大學敎務會委員獲得半數或過半數之選票,得被 選爲委員會之委員。 (三)委員會之法定人數爲該會委員之過半出席人數。 (四)各委員會按其職責,應隨時向大學敎務會報告其 進行槪況或提供建議。 大學敎務舍並說明大學三學科之涵義如下: 理科:依據大學規程第十三條第三節之 規定,凡生物系、化學系、數學 系、物理系之敎師皆屬之。 文科︰依據大學規程第十三條第三節之 規定,凡中國語文系、英國語文 系、歷史系、宗敎系、哲學系、 藝術系之敎師皆屬之。 商科及社會科:依據大學規程第十三條第三節之 規定,凡經濟系、工商管理系、 商學系、會計系、社會學 、 社會福利系、地理系之敎師皆屬 之。 校務主任訪英美 大學校務主任胡熙德應美國國務院邀請,赴美考察 大學行政,爲期約三十天,將於三月十九日離港飛赴 三藩市。 在美期間,胡氏將會晤美國高等敎育領導人士,並 將在哈佛、耶魯、哥倫比亞、康奈爾、普林斯頓及加 州大學等大學考察大學行政。此外,又與美國教育協 會及全美大學聯會負責人士商談。胡氏 行 將使中 文大學與美國學術界之關係,更形密切。 胡氏訪美完畢後,卽在英國文化協會安排下,繼續 前往英國,與英國各 註冊主任商談大學行政事項 並訪大學財政委員會,聯邦 協 英國海外高 敎育委員會等學術機構。預料約在英逗留一月,卽返 香港。 胡氏離港期間,大學校務主任一職由副校務主任范 愛珍女士代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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