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etin Special Supplement Jun 1965
L1.5 該大學現正處在其發展過程中一個重要而艱困的 階段。每一學院各有其自己的傳統並依循其自己 的方法,自然深願繼續保留其固有的方式。然而每一學院 又必須在某些程度上遷就其他學院,此舉並非求同,而是 旨在於州當時期內可開設若干共同講授課程。俾在某一學 科上,所有學生都能領畧各學院專家學識的益處。如果缺 乏任何共同點或類似的處理方式,則集合三院學生於一項 大學的共同課程之下時將會遇到異常而不必要的困難。倘 若講演和小組敎學這兩項最有價値的敎學方法同時在一個 課程內應用時,這些困難將會更大。講授者本人自不能 在各學院中担任一切與其講演有關的研究班及小組敎學工 作,有時甚至卽在一學院中也未能這樣担任,除非各學院 對於課程講習範圍和「硏究方式」能有協調,則小組敎學 的慣値只是稀微的。 L1.6 由於這些考慮,所以我們有一章談到大學系務 會。在大學組織法內曾提到系務會的組織,該系 務會確有重要工作可作。大學敎務會有權規定大學系務會 的責任(規程11.4(S )),共主要職責之一,爲在最近將 來設法召集三學院中同一科目的教師共同討論有關課程綱 要及考試事宜。 L1.7 —個學生花了幾年時間在大學攻讀,可能有下列 任一項之理由: (甲)爲其預定的職業作準備,求得實際知識與訓練以 及如何運用其所學的技能。 (乙)尙未選定職業,但認大學給予他的智力訓練對他 是有用的。 (丙)對於某一科目或某些科目感到興趣,他在那些科 目內已經表現了能力,除在大學繼續攻讀以外,無法再求 深造。 許多學生有意識地或無意識地受上述理由或其他理由的 影響。無論如何,學生求學所得中最有價値之事物,乃是 如何運用其智能來檢討事實,作合乎邏輯的推斷,明辨論 據,以及整理和表達自己的思想。雖然由閱讀和聆聽他人 關於各科目的講解,也許能造就上列諸特質,但究不如由 學生本人在指導之下,自行學習那樣來得有效。 學習做這些工作,可能對於在文化背景一向偏重記誦的 學生是困難的,因此我們相信這一方面的教學問題在中文 大學尤爲重要,所以我們對這一點此後將特別注意。 第二章 定義� L2.1 名詞在敎學方法裏,時常成爲問題,所以我們要 在此將本報告書內所用的若干名詞加以界說。這 些界說可能對於貴校各位同事將無所用,但至少在本報告 書內可以免除誤會。 L2.2 (甲)課程:我們用這個名詞指某一年內爲學生 所制定的全盤教學計劃,舉例來說,譬如,崇基 學院社會學第三年課程計劃,在一九六四年迄一九六五年 見校歷頁112所載者,包括各項科目一共有卅四個學分。 (乙)課目 :我們用這個名詞指全年課程中之各個別部 份,該部份在校歷中附有號碼——例如在聯合校歷頁131 「中國文化史(二年級)」,編號「歷201」。每—課目 在全年或半年中每週規定若干授課時間。 (丙)直接敎導時間:包括學生正式在敎師講授或指導 下之每次時間。 (丁)講演:敎師的單獨講演,屬述解性者。在講演 中,有時只有小部分時間可備學生發問之用,有時無之。 共聽衆或多或少。 (戊)討論時間或小組敎學時間:指任何非講演式之教 學,除後文所列入(己)及(庚)項某種特殊敎學時間 外,這種敎學,人數須有限制。我們在若干歐洲各大學 內,曾有討論時間內將近八十個學生及好幾位敎師一同參 加的經驗。很明顯地,在那樣的場合裏,只有少數人能夠 積極參加討論,其餘的小一定都能得到益處。我們所指的 那些大學,他們自己對這樣的集會也感到焦慮。所以我們 認爲,原則上,在討論時間或在非講演式的敎學時,無論 其性質爲何,其學生人數都不應超過二十人以上,有些科 目,按其硏究性質,其人數或須更少。 (己)筆寫練習班:指在某時間內學生的寫作練習,使 他們對於巳爲他們解説的材料,加强熟習運用,或指對於 任一科目在適當時間內所予之測驗。 (庚 )實驗室或實驗班:指學生在某一時間內,利用已 備或未備好的儀器,進行指定的工作,是項工作通常在敎 師或導師當塲指點下進行。其時間長短,因科目而小同, 班內人數當以地方面積並依學生與敎師比率爲準而定。 ( 辛 )研究班:指在敎師監督下的一個討論班。在歷次 聚會中由各別學生按課目綱要中所規定之題目提出若干論 文或報告。所有學生每星期不止是聆聽敎師的批評而已, 須充分預備來積極討論所報告的題目。其人數最大的限 度,不當比(戊)項所建議者爲多。 (壬)導師敎學:指在某一段時間內,學生先行做好工 作如論文、習題、問題等,使敎師能夠就之與作討論或批 評。這項工作大體是一連串的,由同一敎師指導,有時與 講演相關,但有時亦不關連。導師敎學由一位敎師與一位 學生或者與數位學生同時舉行均無不可,似若數目超過五 人,則研究班與導師教學之區分將糢糊不淸。 (癸)「科目中心」及「學生中心」:這兩名詞表示側 重方面的相對程度,因爲所有人學本科的敎學都是爲學生 而設,也爲了教授一個科目而設。然而,有些小組敎學 (特別是導師敎學)主要是關於學生個人所遭遇的問題及 其智識上發展的問題;在另一方面,固然所有講演都應針 對其聽衆,然而若干演講,尤其是高深科目者,共主要價 値則在其處理科目方面有其特色與專長。導師敎學其人數 如果增多了,使明顯地很雖處理每一個學生的單獨問題。 研究班比導師敎學較適合於以「科目爲中心」。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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