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一九七六年冬

「一九七六年香港中文大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港督麥理浩爵士(Sir � M u r r a y � M a c L e h o s e ) 以中文大學監� 督身份委出以富爾敦勳爵(Lord � F u l t o n � o f �Falmer)、夏利士爵士(Sir � M i c h a e l� Herries)及揚慶堃敎授三人組成、並以麥仕維先生(Mr. � I . C . M . � M a x w e l l ) 爲 秘 書� 的香港中文大學調查委員會,硏究中文大學及其成員書院的管理、財政及行政體� 系、條例、規程等應否改革的問題。委員會於一九七六年三月將報告書提交港督。� 香港政府於五月廿八日將這份「香港中文大學調查委員會報告書」(又稱「富爾� 敦報告書」)發表,並表示已接納報告書有關將大學的組織章程加以修訂的建� 議,成立一個由政府及中文大學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負責向行政局提出有關立� 法的建議,以便將報 的意見付諸實施。� 香港政府一九七六年九月廿四日在政府憲報公佈「一九七六年香港中文大學� 法案」。草擬法案先後於一九七六年十月十三日及十二月八日在立法局經過首讀� 及二讀辯論。十二月十七日政府公佈有關「一九七六年香港中文大學法案」的修� 訂項目,最後中文大學法案於 二月廿二日在立法局通過三讀,成爲法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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