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附刊 一九七六年三月

(乙)精通自 表,都有認識而且 50 關於(甲)項,我們於此不擬多言。祗 少會贏不到屬下學生的愛戴的。� 51 關於(乙)項,我們祗能强調,一位敎師的成功端賴其能否盡量利 踐的普及方法,以適應各類學生的特別或不同需要,因此,卽使對最有成就 特殊的挑戰,與該班學生於修讀中期的需求不同,而與到達修讀期的最後階段,卽在 生爲本」的小組敎師,所用的敎學法,必須不同於其學院擬訂的「學科爲本」敎學法。倘若 講義「依書直說」,那是絕不合理的。他的敎學法必須要能引起小組內每一學生的積極反應,經常要求 有主動性。可以採用一篇寫作或其他有意義的作業,作爲小組討論的基礎。該篇寫作或作業的優點或缺點,必 觸發有創造性的對話,積極牽動小組內的每一學生。敎師必須設法引起這樣 對話,因爲通過它,小組內個別學生� 可以發展獨立思考和判斷力,而敎師則可藉此衡量學生進度的快慢。� 52 關於(丙)項,要了解學生,我們已提過學生的特別質素、資質和前途、他們的精力和魄力,對接受和追隨新� 基本觀念激勵的獨特開朗性格。這些特點吸引了各處大學敎師的興趣,激起他們的共鳴。一位有經驗的敎師,當 然� 不應忘記學習是一項高度個別、孤立、單獨的活動—伴着每一學生的是:困難和阻礙、挫折、失望的時刻、頓悟� 的雀躍和鼓舞、才能的增長和信心的產生。如果忘記或忽畧了此點,代價便是沮喪,甚或更糟。� 敎師從與小組學生接觸所獲知或洞察的一切實情,不僅對敎學大有裨助;他們自個別學生的學習困難和需要所� 獲得的經驗,實足使他們在大學內各級委員會中制訂或修訂課程、實施大學敎學程序、及執行入學和考試制度時更� 有貢獻。如此,各類學生 利益當更可受到注意和獲得保障。� 53 所有大學敎學工作都負有雙重任務,一是對學科本身,一是對冀求協助以循序漸進方式達到目的之學生。我們� 稱之爲「學科爲本」和「 生爲本」。我們並不以爲兩者全不相連。事實上,學生勢必受學科的「限制」和其理性� 槪念的激勵,同時敎師本身亦不應忘記學生在知識上有各種需要。� 26

RkJQdWJsaXNoZXIy NDE2Nj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