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附刊 一九七六年三月

54 �作爲敎學機構的大學 學法爲主,而以小組敎學法 採用何種方 ,世界上很多大學都 說,例如觀念的整理、歷史、困難和展望; 思考力和判斷力都不斷增進。我們現在所關懷的是,如 各科領會的逐漸加深,均會蒙受大大不利。� 55 「學生爲本」的小組敎學法,若能確立爲制度,獲得專設機構的支持 實驗室示範敎學而設的機構一樣),則我們相信,這敎學方法會更形穩固,對學生更爲有利 56 基於上文所述,我們作出如下建議是自然不過的:� (i)香港中文大學應安排爲學生提供包含此兩種敎學法的均衡課程;� (ii)「學生爲本」的敎 法應在各書院推行,使之充實而更富活力。� 我們相信「學生爲本」的敎學法需要本身院校的支持維護,正如「學科爲本」的敎學法通過大學各院系而得以盛行。� 祗有如此,這兩種敎 法才能在大學課程中達到眞正的均衡,可以長久持續。� 57 �根據此項安排,大學課程範圍內整個正式擬定以「學科爲本」的敎學責任,將繫在學院組成的個別學系,而學� 院則歸敎務會管轄。(但如果大學認爲,由數個學術上或地理上相近的學科合成一個「敎硏院」,會更具彈性及更� 有裨益,則上述責任將歸「敎硏院」。我們亦認爲此舉大有可 。)無論採用何種方式組成,敎務會及其附屬敎務� 單位都應負責確保各課程提綱備有適當的講課、小組討論、實驗室敎學等,俾 生能在考試前作好準備。同時,大� 學的責任是調度足够的敎師擔任這些工作,另一方面,各書院則負起輔助的責任,爲各該書院的所有學生、組織及� 進行「學生爲本」的小組敎學法,以及負責保證有足够敎師去擔任這項工作。� 58 我們盼望大學能善於利用三間書院的良好傳統,以此爲基礎,建立一個「學生爲本」的敎學制度,以補現行講� 授課程及其他正規敎學編排的不足。嚴格說來,此制度具有加强內部的作用,並非只是補偏救弊或助弱扶傾的措施,� 而且是提高每一學生的學習水平及幫助其克服學習過程中所遇困難的有效辦法。例如,一個學生從中學升入大學,� 往往會遇到一些難題—機會衆多,難以取捨,對於新的學習方式未能適應;最重要的,是要習慣大學的學習生�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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