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附刊 一九七六年三月

活。倘任由 有不少問題有待解决 生活而奔波;因此,如果他 是最能幫助學生達到此目的的途徑,因 但要遵守紀律,按時繳交作業。� 59 �我們在第56段提出的建議,使整間大學面臨一個極重要的原則性 以「學生爲本」敎學法的媒介?如果大學决定採取這步驟,能否施行仍 而定(註:估計數字見第61及87段)。根據我們所收集的意見,我們相信大學內不少 那是由於所建議的方式與中國傳統的敎育方式相脗合之故。所以我們對大學會有足够的現任 生爲本」的敎學法,頗爲樂觀。我們相信今天的學生需要支持與鼓勵,並不下於昔日的學生,各 及提供「學生爲本」敎學法的責任,將會起重大的啓發作用,對整個大 的健全及實力來說,貢獻很大 60 如果我們提議的方式獲得採納,仍須解决其餘兩個原則性問題:� ��「學生為本」教學法應為誰而設?� 應否只爲一部份最有前途的學生,抑只爲那些因敎育、社會或個人條件不利而未必能完成學業的學生而設?� 倘在別的塲合,環境不同,而有此主張尙或合理,亦會有人贊同。但我們深信在今日這個時代,只爲小部� 份人士的利益着想的任何措施,必不受歡迎。因此,我們認爲擬議中的「學生爲本」敎學法,應普及全體� 大學肄業學生。� � 是否全體教師都應參與「學生為本」教學工作?� 要每一敎師都承擔這項責任,無疑是自招失敗的做法。事實上,並非所有敎師都宜於採用這個方法敎學。� 部份敎師會認爲學科敎學是最主要的,當然擅長學科敎學的出色敎師爲數不少,但我們並不相信他們定能� 在小組敎學方面發揮盡致,而我們亦不認爲强迫各人採用這方法敎學,就會使這方法獲得成功。擔任這項� 重要的「學生爲本」 學工作的適當人選,應是有相當學術成就、經驗豐富的 師,並應包括 各組年齡� 及不同學科的人士 內。�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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