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附刊 一九七六年三月

91�我們認爲, 知不多,不敢置評, 9 2 �各書院均應設置學生紀錄冊。院友在履行 9 3 �我們認爲,我們所設想的書院,其組織應盡可能做到無 必須盡量避免給俗務分心。爲保管各樣紀錄、安排院友會的活動 人員的協助,但除此之外,我們並不認爲有大量增聘人員的必要。�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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