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一九八二年第一期
送了我去英國讀法律。一去五年,一 年才回來,此後就一個錢也沒有問父親要 過。我最初當律師的時候,每天乘公共汽車 從天星碼頭返銅鑼灣的家吃午飯,因爲這樣 可以省錢。我們(我在一九四零年結了婚, 四一年女兒出世)住的那層樓每月租金六十 五元,我家的雪櫃還是租用的,每月十元, 那時每餐菜錢五毛,省儉得很,很多人說我 是世家,我說在香港有什麼世家,也沒有人 享有特權,每個人都是靠自已的努力。 問:您進大學的時候,本來是不是想唸醫科的? 答:是的,但是我父親說讀醫科不好,因爲當 時醫生多過病人。 問:您好像很受父親的影響? 答:是的,我非常尊敬先父。他經常敎導我們 要勤奮、誠懇,我一直把這些作爲立身處世 的金科玉律。 問:那末您聽從父命改讀法律,心裡有什麼感 受? 答:我不是有野心的人,我素來都沒有一個特 定的目標,或者刻意的想去幹什麼事、表現 一些什麼。現在回顧起來,我做的事很多時 都不由自主,大都是環境造就的機會,例如 忽然之間有一件事要我去做,做完了,又 有另外一件接踵而來,好像都安排好似的。 許多時候,我忽然之間捲入了漩禍也不自 知。我從來沒有立定心要造就某一 問:但是您很早已經注意到社會上有不公平的 現象,希望能夠改變這些不公平的事了。 答:我在倫敦大學讀法律,而倫敦 濟學院是 社會主義的溫牀,是工黨的基地,所以是受 到一點影響的。 問:那麼,您在倫大讀書時的所見所聞是否就 決定了您日後發展的路向呢? 答:也不完全是!您提出這個問題,我就想起 來了。我在德信銀號讀專家館(銀號在永吉街 和皇后大道中的交界),對面的九如坊是小 販區,每天一到下午三點多鐘就有一輛大貨車 駛來,那些警察見到小販就連人帶貨的扔上 貨車開返警署,第二天就要罰。當時我大約十 四、五歲,已經開始有一個感覺:這樣是不公 道的!這樣對人是不公平的!心想如果我有 一天能夠替這些人出一口氣就好了。我從小 就好打不平,直到做律師時也是一樣。 一九四六至四七年間,我跟貝納祺等五個 人組織了一個座談會(Symposium),每月聚 餐一次,專門硏究社會問題(政治是不談 的),因爲我們感到香港的社會有許多要改 革的地方,這個組織後來發展爲革新會。 問:那麼,您後來當了行政立法局非官守議 員,不是可以施展您的抱負嗎?您當議員的 時候,有什麼成就是您最得意 呢? 答:說成就我則不敢當。不過,多 任港督麥理浩爵士非常投契,合作得很愉 快。許多時候,我在這裏辦公,他的秘書來 一個電話,請我上督憲府跟他商討問題,我 就會立刻上去,跟他討論,給他提意見,事 情通常 這樣解決了。 問:行政局的首席非官守議員所起的作用最大 是怎樣? 答:我做首席非官守議員時,職責跟其他議員 並沒有分別,根據條例,女皇授任港督管理 香港,說朋「一切有關治理香港殖民地之事 宜,港督得按照行政局之諮議行事」(‘in a l l m a t t e r s t o u c h i n g t h e a d m i n i s t r a t i o n o f t h e C o l o n y o f H o n g K o n g , t h e G o v e r n o r s h a l l g o v e r n o n t h e a d v i c e o f t h e E x e c u t i v e c o u n c i l ’ ) 。 行 政 局 議 員 是 由 女 皇 授 任 而 非港督任命,當然,他們都是由港督擧薦 的。我常說,非官守議員的責任是提供意見; 港督的責任是在決定之前諮詢行政局的意 見。港督對我有諮詢時,我保證一定忠誠地 直言無隱,絕對不會受 何威迫利誘。我們 做事一定要對得起良心,做出來對不對還在 其次,所謂人誰無過,只要做事有原則。林 肯說過一段話,我覺得很好,這可算是我的 座右銘。以前每凡一位新議員上任 我都會 給他一張。林肯是這樣說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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