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一九八三年第三期

同年,他進入里茲綜合醫院的 習,受訓期間,又獲得臨牀生物化學 學位。七七年一月,加入里兹大學化學病理 系任講師,並於 九年考獲英國皇家病理科醫 學院院士銜(化學病理學)。敎授在里兹大學 服務期間,曾先後擔任榮譽高級住院醫生及榮 譽化學病理學顧問。 施偉明敎授的硏究興趣包括鈣代謝、能量 消耗的調節及肥胖症、紅血球中鈉的輸導,以 及細胞分析在化學病理學中的應用。 各學系工作展望 內科學系 韋浩雲 納撒尼爾‧法克森(Nathaniel F a x o n ) 認 爲醫學院或敎習醫院都是以「推廣知識的領域、 訓練醫生以及樹立行醫的榜樣」爲目的,我相 信沒有什麼比這個定義更爲貼切。它明確地 界定了醫科敎師的工作和目標,一點也不含 糊。不過,我旣爲臨牀醫生,就認爲應該把定 義的次序顚倒一下,以「行醫」爲首,「敎學」 和「研究」次之,因爲我相信病人永遠都是最 重要的。 行醫就是要好好地治理病人,因此敎授醫 科學生,一定要敎他好好地治理病人,否則, 醫科敎師就還未盡全責。 許多人都忽略了運用科學原理去診斷疾 病,只是行醫時工作的一小部分。廣義來說, 行醫其實包括了醫生和病人的整個關係。行醫 是藝術,雖建基於醫療科學, 分是不屬任何科學範疇的。 藝術 學其實是相輔相成而非對立的;就如航空科學 與飛行藝術一樣,二者之間並無矛盾。 行醫治病是十分富有人情味的行業。私人 執業與在醫院行醫的主要分別也在於此:在醫 院,人情味往往被抹煞了。驟眼看來,這並不 是很重要,但事實上,這正是行醫的關鍵所在。 治理「疾病」可以絕對機械化,但照顧「病人」 就一定要有人情味。醫生與病人間密切的個人 關係是不容忽視的。許多時候,斷症、治療和 處理問題都需要這種關係的幫助。年輕的醫生 往往因爲未能與病人建立良好的關係,結果未 能好好地爲病人治病。 「病人」與「疾病」到底是兩回事;病人旣 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醫生就當了解他和他的 感受。要了解病人,醫生自然需要很敏感,有 智慧、經驗和訓練,此外,他還需本着博愛、 寬厚和同情心,好好地去訓 自己的觀察能 力。曾經有一位智者把優良的醫學界定爲「帶 以同情的了解」,要是把這句話改爲:「優良 的醫學是帶以了解的同情」,相信也不失其 意。 人們不難理解到,禮貌、了解和親切感都 是不可或缺的,我們通常可以在診症室中遇到 有禮貌和關懷病人的醫生 但在醫院的病房 裏,卻難得一遇,所以我們必須把這種 精神 帶到那裏去 因爲醫院的病人也有同樣的需 要。因此,以身作則,竭盡所能爲學生樹立榜 樣,讓他了解診症的藝術 至爲重要。除了知 識和技巧外,治理病人還須花 付出很大的同情心和了解。一位良醫 解他的病人;要這樣,他一定要很有 是値得的,因爲與病人建立的感情會爲他的工 作帶來最大的成功感。 我們旣要保持高水準的臨牀技巧,又要抱 着人道主義的精神,把病人當作人來醫治,那 麼,在二者兼顧的同時,怎樣把科學的態度灌 輸給學生呢?這是目前醫科敎育所要解決 問 題。 我無意在此提倡或反對某類課程,不過, 倒想約略談談醫科敎師的職責。醫科敎師首要 的任務是敎育下一代:不過,這並不是單把知 識灌輸給學生,而是讓學生學會怎樣去運用知 識。當然,學生必須懂得基本的知識,而初期 當他還未能自己去找尋這些知識的時候,敎師 就必須把知識傳授給他,這個道理是顯 易見 的。不過,歸根結底,敎師最基本的目標還是 敎學生怎樣去自己學習;而自己學習其實也是 學生基本的責任。 醫學知識本無涯,在本科階段應該傳授多 少知識與學生,實際上並沒有規定。在策劃課 程的時候,當然要選擇一些學生將來行醫必需 的知識,但更應該選的,是有助他將來不斷學 習的東西。同樣,衡量學生 學習進度,應以 他的推理及運用知識的能力爲主要根據,而不 是他學到的東西有多少。評審學生臨牀的成績 時,也應以他採用的方法是否得當爲標準;但 我們並不能單憑學生在替病人檢查時得到了準 確資料,就認爲他的方法得當。如果本科敎育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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