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一九八三年第四期

大事紀要 1961 香港政府委出十二名社會知名人士組成大學籌備委員會 1962 富爾敦委員會成立 1963 香港政府宣佈接納富爾敦報吿書之建議,委出大學臨時校董會 大學定名爲「香港中文大學」 香港政府撥出官地一百一十公頃爲大學建校之用 容啓東博士受委爲中文大學首任副校長 中文大學成立:「一九六三年香港中文大學法例」正式生效;大 學校董會成立,委任關祖堯先生爲主席 李卓敏博士受聘爲大學首任校長 1964 訂定校訓「博文約禮」 設立: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及工商管理學,以及人文科學三學術 顧問委員會 校長就職及頒發榮譽學位典禮 大學系務會及敎務會成立 第一次頒發學士學位 1965 成立「社會人文學科硏究所」及「理工硏究所」 成立校外進修部 實施醫療福利計劃 成立敎育學院 文、理、社會科學三學院院務會成立 1966 成立嶺南商科硏究所 成立硏究院 香港政府承認本校所設立之優異與優良兩種學位,其地位分別與 英聯邦各大學之一等榮譽及二等榮譽學位相侔 1967 第一次頒發碩士學位 中國文化硏究所成立 1968 大學出版部成立 學生就業輔導處成立 1969 大學本部辦事處遷入沙田現址 大學學士學位分等改用英聯邦通行之榮譽等級制度 1971 中文大學學生會成立 簡悦强爵士出任校董會主席 文物館成立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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