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一九八四年第四期

翻譯學系簡介� 宗旨與歷史� 本校設立翻譯學系,旨在訓練人材,服務� 社會。香港是中國南方的門戶,地居交通要衝,� 中國與西洋的消息傳遞與貿易來往,處處需要� 翻譯。東西文化的交流與融會且是中文大學的� 敎育理想,而文化交流不能脫離翻譯,所以本� 校創設翻譯學系 是很自然的事。� 本校成立翻譯學系,今年實是第二次。早� 在一九七一年,英文系內敎授翻譯科目的同 � 看見選修翻譯的學生人數甚多,覺得 頗有� 獨立成系的可能性,曾向校方提出建議。校方� 鑑於翻譯在本港的重要性日增,於是接納建� 議,將英文系內的翻譯科目與敎師抽調出來,� 組織成爲副修學系,並設立「翻譯委員會」來� 負責學務工作。但這樣實行五、六年後,校方又� 因爲預算及其他原因,將翻譯 取銷,改編成� 翻譯組,置在中文系內,仍然負責副修科的學� 務工作。� 現在,由於硏究院開辦了翻譯碩士課程,� 夜間兼讀學士課程部的中英語文課程又設有若� 干必修的翻譯科目,校方覺得還是應當有一個� 學系來主持這些學務工作,於是又將翻譯組從� 中文系內抽出,增添敎師,再度成立翻譯學系。� 課程� 翻譯系目前共設三種課程,分別爲大學本� 科課程、夜間兼讀課程和硏究院碩士課程。� 甲大學本科課程� 翻譯系的本科課程,仍如以前一樣,是副� 修課程。主修任何學科的學生,只要得到各該� 學系同意,同時通過了翻譯系 甄別試,即可� 以副修翻譯。(翻譯系至今尙未考慮籌設主修� 課程,主要原因之一是恐怕主修生畢業之後就� 業會有問題 因爲他們除了 之外,並沒有� 其他本科課程的專門學識,恐難從事比較高深� 專門的翻譯工作。)� 翻譯系的副修課程,開設下列四科學年科� 目:� 翻譯槪論� 翻譯硏討� 應用翻譯� 翻譯實習� 四科之中,第一科「翻譯槪論」是入門的� 科目,講論翻譯的基本道理,供各系學生選讀。� 其他三門都是設在「翻譯槪論」基礎上的科目,� 是翻譯系副修生的必修科;非副修的學生如欲� 選讀,須得准許。� 乙夜間兼 課程� 在夜間兼讀課程之中,翻譯科目在中英語� 文學士學位課程內開設。中英語文學士學位課� 程要求學生對於中英兩種語文,都達到某個程� 度的兼通,而視翻譯爲兩者之間的橋樑,因此� 本組學生都須修習下列科目:� 翻譯槪論(包括英譯中、中譯英習作)� 應用翻譯� 文學翻譯� 「應用翻譯」和「文學翻譯」還是學位試� 中必考的卷。� 丙研究院碩士課程� 硏究院設有翻譯學科的碩士課程,取錄學� 生不限主修科系,只要有認可的大學學位,並� 通過硏究院的入學試即可。學生須在兩年內修� 畢二十四學分,方能畢業。研究院翻譯學部目� 前開設有下列科目:� 中西文學基礎� 比較語法與練習� 翻譯名著選讀� 應用翻譯� 傳譯� 翻譯理論� 專門翻譯� 其中「專門翻譯」是必修科;「中西文學� 基礎」也是必修科,但學生如在大學期間曾修� 過性質類似之科目,可請求免修。其餘五科均� 任由學生選讀。� 敎師與硏究� 本系現已聘請的專任敎師,有孫述宇(兼� 系主任)、金聖華、莫詠賢、吳茂生、周兆祥、閔� 福德 ( J o h n �Minford)六位。六人都有博士學位� 及敎學經驗;除周兆祥主修翻譯理論之外,其� 餘五人是文 出身,但都曾做翻譯工作。目前� 各人在翻譯敎學 中外文學範圍內分別作獨立� 硏究,同時亦合作譯書 編纂書目。閔福德兼� 任本校翻譯硏究中心署理主任。� 由於碩士課程及中英語文兼讀學位課程的� 翻譯敎學尙在發展中,本系於最近將來仍將聘� 請敎師若干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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