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一九九零年春季

校長致師生公開信 高錕校長上任以來,曾先後發 全校員生之公開信,闡述大學之發展 以及各項工作之推展及相應之資源調配。高 校長又於三月廿二日發表第三封公開信,討 論在逐步推行校政分權管理之際,如何界定 學院院長、系主任及系務會之職責,以及學 生的責任。第三封公開信之全文如下: 一所成績卓著的大學,是由教職員和學 生共同建立的。作爲大學的一份子,在香港 面臨歷史性時刻這一發展階段中,我們更有 難得的機會,爲把本校發展爲一所國際著名 的一流大學而盡力。 最近,我們決定進一步改善學分制。在 全校師生齊心協作下,我們正重新調整教學 和行政架構,力求發揮學分制的靈活性和優 點。換句話說,我們已經作好準備,把中文 大學發展成爲一所更具規模和更完善的大 學,以適應香港目前和未來的需求。我特此 對所有參與有關工作的敎職同人 同學表示 謝意。同時,我亦要强調,好的開始固然重 要,但必須緊記,鍥而不捨的努力,才能達 到我們的目標。我們的目標是要把中文大學 發展成爲: —本科生和硏究生求學的理想地方, —中英雙語並重、多元文化 性大學, —與世界各地大學有密切聯繫的交流中 心, —知識庫和才智精英集中的地方,以及 —促進香港新事業發展的動力源泉。 我們的前景充滿挑戰。全體師生必須抖 擻精神,傾力以赴,切勿苟且塞責,斤斤計 較。在這個充滿競爭的時代,凡事畏縮,不 敢承擔責任的態度,對別人和對自己都不公 平。 在這封公開信裏,我打算集中討論兩件 事:學院院長、系主任和系務會的職責,以 及學生的責任。 學院院長、系主任及系務會的職責 我在這裏提出的,是經過廣泛徵詢大學 教職同人的意見後得出的結論。我們所討論 的關於學院院長、系主任及系務會的職責, 日内將以「職務守則」公佈。在日常運作中, 適當的改進是必要的。因此,這些守則將按 需要不斷革新;不應視之爲一成不變的定 律。在這裏,我將討論守則的重點 守則全 文將分送至各學系辦公室及學院院務室,以 供取閲(守則中的部分建議仍待敎務 後始克作實)。 把責任分派至基層的行政單位,是有效 地治理大機構的一個方法。單位主管既要負 起管理其單位的責任,就應同時獲得履行職 責所需的權力。因此單位主管必須對自己的 行爲負責。由基層行政 組成的整個體系 的正常運作,還必須具備兩項要素——溝通 及監察與制衡。這是分權治理 正常情況。 大學是一個多元化的綜合體,它的組織 結構,必然反映它以往發展的軌跡。過去二 十六年,香港中文大學不斷在更新蛻變。目 前所作的種種改革,仍然是循步演進的。面 對當前的任務,大學正在逐漸進行分權管 理。清楚界定系 會、系主任和學院院長的 職責、職權和統層關係,是校政分權管理的 重要步驟。 學院院長負責領導學院的整體發展,調 節學院發展的方向和重點。其主要職責,在 於重組或增加學院内的學科,適當地調配人 力物力以達成各項目標。學院院長在處理聘 任、實授、晉升及免職事務上,可以行使否 決權,籍以維持學院的水準。大學的決策組 織——校董會、敎務會,和行政與計劃委員 會——及大學 長則對學院院長職務予以監 察和制衡。 系主任負責學系的人事和管理工作,其 職責包括評定人員的晉升、編配敎務、控制 敎學質量,以及處理一般行政事務。傳統上 系主任必須肩負有關學科的領導責任。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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