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一九九三年秋‧冬

讚辭 榮譽社會科學博士釋證嚴法師 「但願眾生得離苦,不爲自己求安樂」 愛心爍耀遐邇,願爲蒼生背負苦難的花蓮慈濟千 秋大業創辦人——釋證嚴法師,俗家名王錦雲,自幼 承嗣給叔嬸,視叔嬸爲親父母,素有孝女之稱。幼年 目睹其母身患重病,危在旦夕,她感到驚恐無助。於 絕望中,她爲病榻上的母親向觀世音菩薩發願甘心折 壽十二年以救母。她孝感上天,菩薩垂佑,母親頑疾 未幾霍然而癒。雖然母親吉人天相,但災禍未已,五 年後,父親猝患急疾,溘然長逝! 母親體弱,父親早喪。這接二連三的打擊,使王 錦雲內心深受煎熬,痛苦無告!雖然承受父親的產 業,生活無憂,但心底始終縈繞著生死和人生價値的 問題,擺脫不了,於是興起棄俗出家的念頭。她行遍 了台中、台北、台東及花蓮各寺廟,希望能夠對種種人生問題找尋到一個令她信服的答案。 一日,她於慈雲寺問住持法師:「何種女人最幸福?」法師回答說:「手提菜籃的女人最幸 福。」 王錦雲對「提菜籃便是幸福」這個觀點,頗覺懷疑。她對幸福的人生,有一種崇高的理 想,始終覺得女人也應該可以和男人一樣,承擔起服務社會的責任。每個人都可以把愛家庭 的心,擴而展之到悲憫整個社會人類,這才算是一種幸福。另外,她可能也有詩仙李白所說 的那種萬念俱灰的感覺,就是: 「人生若夢,爲歡幾何?」 或者由於這種信念,她決心投身佛門,把佛陀悲天憫人,普渡眾生的心懷和精神,推展 於社會,承擔濟苦扶難的福利事業。她廿五歲時到花蓮的普明寺剃髮出家,皈依佛門,虔心 修行。法名爲「證嚴」,以表示嚴守菩薩淸規,弘揚佛陀功德。 證嚴法師在普明寺過著艱苦的修行生活。寺院規定所有弟子必須自力更生,不接受賙濟 捐贈,也不趕經懺,不做法會。她們日間打毛衣,製作嬰兒鞋,賺取蠅頭微利,以維持日常 生活;並堅決奉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苦行靜修規範。晚上則講論佛經’闡揚敎義。 其後有兩件足以啓迪慧心的事件,迅速令證嚴法師明白縱使在佛門也須承擔社會責任。 首先是她目睹花蓮一所私營醫院把一個付不起錢的小產婦人拒諸門外,不肯爲她施手術。證 第四十六屆典禮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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