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二零零五年秋‧冬

中文大學的書院制可概略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是中大 的創校期。一九五七年,新亞、崇基和聯合三院組成「中文專 上學校協會」,向香港政府爭取承認三院為本地學生提供高等 教育所做的工作。幾經努力,政府終於在一九六二年成立委 員會,由富爾敦先生任主席,專責考慮並建議應否及如何成 立一所中文大學。一九六三年四月,委員會公布《富爾敦報告 書》,政府亦接納其建議,宣布原則上同意成立中文大學。同 年十月,中文大學正式成立。 籌辦中文大學的兩位重要人物:李卓敏博士和富爾敦先生(一九六二) 第二個是改革時期。一九七五年,當 時的香港總督以大學監督身分,任命由校 外人士組成的委員會研究改革中文大學及 其成員書院的組織。翌年,第二次「富爾 敦報告書」公布,建議大學及成員書院應 提供不同的教學模式,大學的學系以「學 科為本」,書院則以「學生為本」,兩者務 求均衡發展。大學負責教學與發展方針、 財務管理、大學入學試、聘任教職員、擬 定課程、舉辦考試及頒授學位等,並須加 強高級教務人員參與治校。成員書院則專 注協助學生就選修的學科範圍培養專才所 具的習向與才能,以解決日後可能遇到的 問題,以及使學生具備面對社會急劇變化 的適應能力。 第三個是發展時期。大學經過二十多 年的發展,學生人數倍增,原有的三所成 員書院設備漸覺不敷應用。一九八六年, 大學獲邵氏基金會慷慨贊助,成立新成員 書院,並命名為逸夫書院,以誌創辦人邵 逸夫爵士興學的善舉。逸夫書院於一九八 八年開始收錄學生。 4 中文大學校刊 二零零五年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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