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二零零九年春‧夏

嶄新的法律學院 11 學長計劃 為了令學生能體驗法律專業的工作,法律學院會為每名修讀法學 士課程的學生,安排一位在法律界工作的傑出學長擔任其導師。 這位學長可能是法官、大律師、律師,或者在政府或其他機構從 事法律工作的卓越之士。學生在求學期間,會定期與學長見面。 這些學長會在學習和就業選擇上給予學生意見,討論他們的學習 進展,並且在不同事項上輔導他們。學長還會參與法律學院舉辦 的高桌晚宴等社交活動,邀請學弟、學妹到他們的工作地點,讓 他們體驗從事法律工作的真實情況。這個計劃的另一個好處,是 能讓學生認識到回饋社會的意義,以及在追求事業成就時須要合 乎道德規範。 法律學院榮譽教授(左起):前香港首席大法官楊鐵樑爵士、 劍橋大學前任校長 Sir David Williams 、前英格蘭及威爾斯首 席大法官暨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伍爾夫勳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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