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2–03

246 哲學碩士課程(宗教研究) 科目範圍 1. 中國宗教 2. 道教研究 3. 聖經研讀 4. 基督教研究/中國基督教 5. 宗教與社會 6. 宗教教育 文學碩士課程(宗教研究) 科目範圍 1. 中國宗教 2. 道教研究 3. 聖經研讀 4. 基督教研究/中國基督教 5. 宗教、教育與社會 神學碩士課程 科目範圍 1. 新舊約聖經 (a) 原文(可於入學前修讀) (b) 聖經研究 2. 神學 3. 教會史 4. 牧養 5. 宣教/教育/倫理/亞洲研究 翻譯學部 哲學博士課程 課程以研究為主,並無指定專研範圍。 哲學碩士課程 研究生須於肄業期間至少修畢二十四學分之科目,並撰寫專題研究論文 一篇,方可畢業。所修科目必須包括「高級翻譯研究」一科;其餘可選自 以下各科:「高級商業翻譯」、「英漢語言對比研究」、「電腦應用與翻 譯」、「傳譯」、「新聞翻譯」、「文學翻譯」、「譯著選讀」、「翻譯專題」、 「翻譯評論」、「法律文獻翻譯」及「字幕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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