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2–03

310 學生資訊科技能力 資訊科技能力訓練 (請參閱本《概況》第229頁) 資訊科技能力測試 (適用於二零零零至二零零一年度及以後入學學生) 學生須於畢業前通過資訊科技能力測試。測試不及格者,須修讀精修課 程後重考。重考不及格者,必須重修精修課程。測試不及格,而又沒有 修讀精修課程的學生,將不能畢業。 測試成績將分為「及格」及「不及格」兩個等級。學生畢業時,有關成 績等級將分別以「資訊科技能力及格」或「已修讀資訊科技課程」註明於其 學業成績表上。 (適用於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及以前入學學生) 學生可要求參加測試。如測試及格,其學業成績表上將印有「資訊科技能 力及格」字句。如測試不及格,其學業成績表上將不會有任何有關紀錄。 測試課程範圍 第一部 電腦使用 第二部 文字處理 第三部 試算表 第四部 電子通訊 第五部 圖文簡報軟件 第六部 電腦德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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