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2–03
431 學位/文憑 修讀方式 常規修業期 最長修業期 建築碩士、藝術碩士 全日制 二年 四年 工商管理碩士 全日制 十八個月 四年 兼讀制 三年 (5) 五年 行政人員工商管理碩士、金 兼讀制 二年 四年 融財務工商管理碩士、會計 碩士、臨]藥劑學碩士、 專業會計學碩士、預防醫學 碩士、學位教師高級教育 文憑、女性研究學士後文憑 中醫學碩士 全日制 四年 六年 神學碩士 全日制 二年 四年 (6) 產科護理碩士、護理碩士 兼讀制 二年 三年 理學碩士 兼讀制 五學期 四年 (企業經濟、電子商貿管理、 資訊與科技管理、訊息工程) 理學碩士(其他課程) 全日制 一年 三年 兼讀制 二年 四年 社會科學碩士(臨]心理學) 全日制 二年 四年 社會科學碩士(社會工作) 兼讀制 三年 五年 應用地理信息學學士後文憑 兼讀制 一年 二年 學位教師教育文憑 全日制 一年 三年 兼讀制 二年 四年 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學士後 兼讀制 十二個月 二年 文憑 產科護理學學士後文憑 兼讀制 十八個月 三十六個月 心理學學士後文憑 全日制 一年 二年 兼讀制 二年 三年 精神健康護理學學士後文憑 兼讀制 二十個月 三十六個月 社會工作學士後文憑 兼讀制 一年 三年 5.2 研究生業已領有程度相符之學位者,如經有關學部推薦,研究院院 務會得核准其縮短肄業期,惟須遵照大學規程之規定,碩士課程最 短為十二個月,博士課程則為二十四個月。 5.3 在特殊情況下,研究院院務會得按有關學部之推薦特許研究生超逾 最長修業期。 (5) 如經有關學部推薦,兼讀制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研究生之常規修業期可縮短至兩 年。 (6) 在特殊情況下,如經有關學部主任推薦,最長修業期可為五年。
Made with FlippingBook
RkJQdWJsaXNoZXIy NDE2Nj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