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2–03

54 等,負起責任,並加強高級教務人員參與治校。報告書並建議,大學應 提供「學科為本」(Subject-orientated)與「學生為本」(Student-orientated)兩種 教學模式,務求兩者均衡發展,「學生為本」教學應由各成員書院負責。 至於策劃「學生為本」教學之原則,應為:(一)就學生選修的學科範圍, 協助其培養專才所具之習向與才能,以解決日後可能遇到的問題;(二) 使學生具備面對社會急劇變化的適應能力。為實施第二次《富爾敦報告 書》的建議,大學新條例與規程於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完成立法程序。 一九八六年,大學獲邵氏基金會慷慨贊助,設立第四所成員書院, 命名為逸夫書院,並於一九八八年九月開始收生。大學條例及規程因此 再予修訂。 大學條例與規程及歷年來的修訂刊於本《概況》第七部之「香港中文大 學條例」。 教務結構與政策 香港中文大學是一所不斷發展的大學,開設多項全日制與兼讀制學士、 碩士及博士學位課程。本校現設有七個學院:文學院、工商管理學院、 教育學院、工程學院、醫學院、理學院及社會科學院,共分六十一個學 系,提供五十三項主修課程及三十七項副修課程,供全日制本科學生修 讀。另設有兩項兼讀學士學位課程,供在職人士修讀。研究院課程由研 究院五十四個學部開設,計有六十一項博士課程、一百二十三項碩士課 程及十項文憑課程。 大學教務會掌管教學與研究;學院則透過學院院務會,就屬下各學 系有關課程之建議,向教務會提出意見。學系負責「學科為本」教學;書 院則負責「學生為本」教學,並提供學生宿舍。教師及全日制本科生由大 學分派予各成員書院。 本科課程 本校自創校以來,本科課程即採用學分及學位試綜合制。八十年代中 期,大學全面檢討課程結構後,改用純學分制。自一九九一至九二年度 起,大學進一步改善學分制,增加學生在選課及修業進度的靈活性。 全日制本科課程 本校致力提供多項主修及副修課程,以應社會及學生之需要。在二零零 零至二零零二年度,本校增設六項主修課程:文學院的現代語言及文化 課程,教育學院的數學教育課程,工程學院的創新與設計工程學課程及 互聯網工程學課程,和理學院的風險管理科學課程及應用化學與管理學 課程。同期工程學院亦增設了兩項副修課程:資訊科技課程及電子工程 學課程。二零零二至二零零三年度本校新開設一項主修課程:工商管理 學院的保險、財務與精算學課程,以及兩項副修課程:理學院的風險管 理科學課程及社會科學院的社會研究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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