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3–04

第五部 • 學系簡介及課程 242 研究院課程 本校於一九六五年開辦教育學院,實為開設研究生課程之始。次年正式 成立研究院,設碩士學位課程,一九八零年增設哲學博士學位課程。 研究院現設有一百九十七項學位課程,分研究式及修課式。 本年度開設共六種研究式課程:音樂博士、教育博士、哲學博士、 藝術碩士、音樂碩士及哲學碩士學位課程。修課式課程則共有十七種, 計為會計學碩士、建築碩士、文學碩士、工商管理碩士、中醫學碩士、 臨㠄藥劑學碩士、神學碩士、教育碩士、家庭醫學碩士、產科護理碩 士、護理碩士、職業醫學碩士 * 、專業會計學碩士、預防醫學碩士、理學 碩士、社會科學碩士及社會工作碩士課程。 此外,本年度亦開設十二項文憑課程:高級學位教師教育文憑、應 用地理信息學學士後文憑、學位教師教育文憑、學位教師㣍育文憑(小 學)、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學士後文憑、專業會計學學士後文憑、心理 學學士後文憑、社會工作學學士後文憑、產科護理學士後文憑、精神健 康護理學學士後文憑、女性研究學士後文憑及可持續與環境設計學士後 文憑課程。 至於修業期限,具備研究式碩士學位之博士學位全日制學生通常最 短為三十六個月,最長為八十四個月;而未具備研究式碩士學位之學 生,則修業期最短為四十八個月,最長為八十四個月。具備研究式碩士 學位之兼讀制學生則最短為四十八個月,最長九十六個月;而未具備研 究式碩士學位之學生,則修業期最短為六十四個月,最長為九十六個 月。全日制碩士課程學生之常規修業期一般由一年至兩年不等,兼讀制 學生則為兩年至三年不等。另全日制文憑課程之修業期為一年,兼讀制 為一年至兩年不等。 研究院設有五十五個學部:中國語言及文學、英文、藝術、歷史、 日本研究、現代語言及文化、音樂、哲學、宗教及神學、翻譯、工商管 理、教育、自動化與計算機輔助工程學、計算機科學與工程、電子商貿 技術、電子工程、訊息工程、系統工程與工程管理、麻醉及深切治療 學、病理解剖及細胞學、解剖學、化學病理學、放射診斷學、內科科 * 有待大學規程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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