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3–04

439 研究生總學則 學位/文憑 修讀方式 常規修業期 最長修業期 行政人員工商管理碩士、會計 兼讀制 二年 四年 學碩士、金融財務工商管理 碩士、臨㠄藥劑學碩士、家庭 醫學碩士、職業醫學碩士 # 、 專業會計學碩士、預防醫學 碩士、環球工商管理碩士、 學位教師高級教育文憑、女性 研究學士後文憑 中醫學碩士 全日制 四年 六年 神學碩士 全日制 二年 四年 (6) 產科護理碩士、護理碩士 兼讀制 二年 三年 理學碩士 兼讀制 五學期 四年 (企業經濟、電子商務管理、 資訊與科技管理、訊息工程) 理學碩士(其他課程) 全日制 一年 三年 兼讀制 二年 四年 社會科學碩士(臨㠄心理學) 全日制 二年 四年 社會科學碩士(社會工作) 兼讀制 三年 五年 應用地理信息學學士後文憑 兼讀制 一年 二年 學位教師教育文憑 全日制 一年 三年 兼讀制 二年 四年 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學士後 兼讀制 一年 二年 文憑 產科護理學學士後文憑 兼讀制 十八個月 三十六個月 心理學學士後文憑 全日制 一年 二年 兼讀制 二年 三年 精神健康護理學學士後文憑 兼讀制 二十個月 三十六個月 專業會計學學士後文憑、 兼讀制 一年 三年 可持續與環境設計學士後 文憑、社會工作學士後文憑 5.2 研究生業已領有程度相符之學位者,如經有關學部推薦,研究院院 務會得核准其縮短肄業期,惟須遵照大學規程之規定,碩士課程最 短為十二個月,博士課程則為二十四個月。 5.3 在特殊情況下,研究院院務會得按有關學部之推薦特許研究生超逾 最長修業期。 (6) 在特殊情況下,如經有關學部主任推薦,最長修業期可為五年。 # 尚待大學規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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