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4–05

247 兼讀制本科課程 兼讀制本科課程 簡介 大學開設一項兼讀學士學位課程:音樂。「兼讀學士學位課程入學規則」 及「兼讀制本科生總學則」刊本《概況》第七部。學位頒授之規定與全日制 課程所定者相同(見本《概況》,第153頁)。 課程結構 兼讀學士學位課程修業期限通常為五至六年,每學年分三學期上課。學 生除須修讀主修課程科目外,並須修習通識教育科目及其他學科之選修 科目。 中六及中七入學學生於畢業前分別須至少修滿一百二十三及九十九 學分之課業。另符合此課程之特別入學條件並獲豁免若干學分者,畢業 前須修畢六十學分。此外,按此課程之修讀辦法規定,學生可獲豁免其 主修科目之部分課業規定。(請同時參閱全日制課程之課程結構,刊本 《概況》第153至154頁。) 由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起,所有新入學學生須達致一定程度的 資訊科技能力。校方預期學生於首修業年內通過資訊科技能力測試。 科目簡介 科目編號及符號簡介 編號中第三個英文字母「P」表示兼讀制學士學位課程,使與全日制課程有所 分別。其他兩個字母代表學科(例如 MUP及GEP分別代表音樂及通識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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