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4–05

337 研究院課程 • 學生資訊科技能力 學生資訊科技能力 資訊科技能力訓練 (請參閱本《概況》第245頁) 資訊科技能力測試 學生須於畢業前通過資訊科技能力測試。學生可選擇於修讀精修課程後 參加測試。首次測試不及格者,於重考前可再修讀精修課程。學生可重 覆參加測試。 測試成績分為「及格」及「不及格」兩個等級,測試不及格者,將不能 畢業。學生畢業時,其學業成績表上將顯示「資訊科技能力及格」。 二零零四至二零零五年度及以後入學之學生,若已在International Computer Driving License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者,可申請豁免參加資訊科 技能力測試。 測試課程範圍 第一部 電腦使用 第二部 文字處理 第三部 試算表 第四部 電子通訊 第五部 圖文簡報軟件 第六部 資訊科技德育及有關之香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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