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4–05

459 研究生總學則 (6) 在特殊情況下,如經有關學部主任推薦,最長修業期可為五年。 學位/文憑 修讀方式 常規修業期 最長修業期 中醫學碩士 全日制 四年 六年 神學碩士 全日制 二年 四年 (6) 護理碩士 兼讀制 二年 三年 理學碩士 兼讀制 五學期 四年 (企業經濟、電子商務管理、 資訊與科技管理、訊息工程) 應用地理信息學學士後文憑、 兼讀制 一年 二年 臨床老人學學士後文憑、社區 老年醫學學士後文憑、生態旅 遊學學士後文憑、流行病學與 生物統計學學士後文憑、體育 運動科學學士後文憑、醫療管 理學及預防醫學學士後文憑、 職業健康護理學士後文憑、職 業環境衛生學士後文憑、職業 醫學學士後文憑、運動醫學及 健康學士後文憑、婦女健康學 士後文憑 家庭醫學學士後文憑 兼讀制 一年 四年 傳染病流行病學學士後文憑、 兼讀制 一年 三年 專業會計學學士後文憑、可持 續與環境設計學士後文憑、社 會工作學士後文憑 精神健康護理學學士後文憑 兼讀制 二十個月 三十六個月 心理學學士後文憑 全日制 一年 二年 兼讀制 二年 三年 5.2 研究生業已領有程度相符之學位者,如經有關學部推薦,研究院院 務會得核准其縮短肄業期,惟須遵照大學規程之規定,碩士課程最 短為十二個月,博士課程則為二十四個月。 5.3 在特殊情況下,研究院院務會得按有關學部之推薦特許研究生超逾 最長修業期。 6.0 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 6.1 研究生獲取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之前須先完成下列規定: (甲)如有關學部認為必要,須選修中文及英文以外之外語一種; (乙)完成有關學部就該學位課程規定之課業;及 (丙)有關學部規定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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