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4–05

57 大學概況 大學概況 簡史 香港中文大學是以新亞書院(一九四九年創立)、崇基學院(一九五一年創 立)及聯合書院(一九五六年創立)三所專上學院為基礎而建立。該三所院 校之早期師生多來自內地。 一九五七年,三所院校為爭取政府承認彼等為香港學生提供高等教 育作出的努力,聯合組成「中文專上學校協會」。一九五九年,富爾敦先 生(Mr. J.S. Fulton其後獲封為富爾敦勳爵)應邀就三院的發展提供意見。 一九六零年,政府通過《專上學校條例》及有關規則,資助三院,藉以提 高其水準。 一九六一年,「大學籌備委員會」成立,由關祖堯爵士任主席,初步籌 劃大學校址、建設,以及一切有關大學成立之事宜。同年,一個包括英美 學人的顧問團,就如何把三院文、理、商、社各科課程提高至大學水準, 提供寶貴意見。根據顧問團的建議,政府於一九六二年委任以富爾敦先生 為主席之委員會,專責考慮並建議應否及如何成立一所中文大學。 一九六三年四月,《富爾敦報告書》公布,建議設立香港中文大學。 政府隨即宣布原則上接納該報告書。同年六月,「臨時校董會」成立;九 月,大學條例及規程完成立法程序;十月十七日,香港中文大學宣告成立。 大學條例 一九七五年十一月,當時香港總督以大學監督身分,宣布任命由校外人 士組成的「香港中文大學調查委員會」,研究大學及其成員書院之組織應 否有所改變,富爾敦勳爵再度獲委為該委員會主席。 第二次《富爾敦報告書》於一九七六年三月呈交港督兼大學監督,並 於同年五月公布。該報告建議,對大學及其成員書院之組織及條例,進 行重大改革。根據報告書建議的新安排,大學須對教學與發展方針、財 務管理、大學入學試、聘任教職員、擬定課程、舉辦考試及頒授學位 等,負起責任,並加強高級教務人員參與治校。報告書並建議,大學應 提供「學科為本」(Subject-orientated)與「學生為本」(Student-orientated)兩種 教學模式,務求兩者均衡發展,「學生為本」教學應由各成員書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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