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5–06

1 簡介 簡介 香港中文大學(簡稱中大)於一九六三年十月根據香港法例成立。中大是 一所採用雙語教學及融會中西文化的高等教育機構,成立宗旨在於(一) 協力於知識的保存、傳播、交流及增長;(二)提供人文學科、科學學科 與其他學科的正規課程,水準以最傑出大學所須有及應有者為鵠的; (三)促進香港的知識與文化發展,以助提高其經濟與社會公益。 中大原有三所成員書院,分別為新亞書院(一九四九年創立)、崇基 學院(一九五一年創立)和聯合書院(一九五六年創立)。一九七六年十二 月,政府訂立大學新條例,修改中大及各成員書院的組織章程和權責範 圍。一九八六年七月,政府復立法通過中大成立第四所成員書院逸夫書 院。新書院於一九八八年開始取錄學生。 中大的經費主要來自政府撥款,行政則完全自主。大學又經常獲得 私人與社團的捐款。 大學的管治及行政機構是大學校董會,負責管理和控制大學的事 務、方針及職能。至於教學、訓育及學術研究等事宜,則由大學教務會 控制和規管。 中大採用「學科為本」及「學生為本」之雙元教學法,前者由學系負 責,後者由書院負責。教師及全日制本科生均分隸四所成員書院。 大學設有文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教育學院、工程學院、醫學院、 理學院及社會科學院,開設本科及研究院課程。全日制本科課程頒授之 學位計有文學士、工商管理學士、中醫學學士、教育學士、工程學士、 醫學科學學士、內外全科醫學士、護理學士、藥劑學士、理學士及社會 科學學士。兼讀學士學位課程頒授之學位有文學士。研究院課程頒授之 學位則有音樂博士、教育博士、哲學博士、心理學博士 * 、文學碩士、會 計學碩士、建築碩士、工商管理碩士、中醫學碩士、臨床藥劑學碩士、 神道學碩士 * 、教育碩士、藝術碩士、家庭醫學碩士、音樂碩士、護理碩 士、職業醫學碩士、專業會計學碩士、預防醫學碩士、哲學碩士、理學 碩士、社會科學碩士及社會工作碩士。研究院另開設學士後文憑課程。 大學並將由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起開設本科和研究院法律教育課程。 * 有待大學規程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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