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5–06

第五部 ‧ 學系簡介及課程 162 如主修課程設有畢業論文/專題研究規定,該課程主修生須繳交論文/專 題研究,取得及格成績,始可畢業。 由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起,所有本科生必須於第一修業年修讀普通 話、粵語及英語精修課程。該課程並不計算學分,但考試成績將會記錄 在學生的學業成績單上。 由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起,所有新入學學生須達致一定程度的 資訊科技能力。學生預期於首修業年內通過資訊科技能力測試。 學生自願修讀副修課程者,須正式填報所修讀之學科,且以於第二 修業年填報為宜。副修課程通常為十五至三十學分不等。 醫學院課程 醫學院提供非學分制之內外全科醫學士專業課程。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 及以前,醫科課程分為兩年臨㠄前期及三年臨㠄期課程。自二零零一至 零二年度起,學院由一年級開始,採用以人體系統為主的綜合性醫學課 程。新課程之必修科佔百分之七十,選修科佔百分之三十。課程讓學生 提早學習接觸病人,並著重訓練溝通和終生學習的技巧,以及培養醫 德。學生修畢第三年課程,可申請入讀醫學科學增插學年學士學位課 程。 醫科學生須經個別科目之持續評核、年終考試,及參加第一、第二 及第三期(分第一及第二部分)之專業考試,及格後方可畢業。學生畢業 後,須在認可之醫院實習一年,才可註冊成為醫生。 那打素護理學院提供四年制之護理學學士課程。此課程為未具備任 何護理學知識之學生而設,旨在使畢業生能符合香港護士管理局所訂要 求,註冊為普通科護士。 藥劑學院開設藥劑學士學位課程,課程結構採用學分制。藥劑學院 畢業生必須完成一年期之實習,方可獲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准予註冊為 藥劑師,在香港執業。 醫學院學生除修讀醫學院規定之專業科目外,必須完成大學規定之 通識教育課程、體育科目、資訊科技及語文科目。 科目簡介 各項課程的簡介刊於第163至第256頁。 科目編號及符號簡介 每一科目編號均由三個英文字母、三個數字及一個英文字母或數字組 成。首三個字母代表學科(例如 CHI, ENG, BIO 分別代表中文、英文及 生物學科)。第一個數字指示修讀階段。本科課程科目編序由1至4,研究 院科目編序則由5 至9。數字編號以0 為首者,表示該科乃「學生為本教 學」科目。 科目修讀階段屬較低者,通常應予先修。但大部分科目均可供各修 業年學生靈活修讀,視乎彼等能否符合所設之先修及同修規定而定。學 生應按各該主、副修課程之修讀辦法所載之規定修讀有關科目。詳細的 學分要求及修讀辦法,請參閱《香港中文大學本科生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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