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5–06

291 研究院課程 ‧ 教育學院 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 修讀範圍 1. 課程與教學法 2. 社會、制度與組織 3. 教育心理與輔導 學位教師教育文憑(小學)課程 修讀範圍 與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相同。 新入職語文教師兼讀制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 修讀範圍 與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相同。 體育運動科學學士後文憑課程 專修範圍 體育運動科學 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英語科學科知識及教學法) 修讀範圍 1. 分科課程與教學法(英文科) 2. 英語教學專題研習 3. 學科知識 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通識科知識及教學法) 必修科目 1. 自我與個人發展的教學知識 2. 社會與文化的教學知識 3. 科學、科技與環境的教學知識 4. 議題為本的探究 5. 課程統整與實施 6. 設計及實施通識科的學習評估 學位教師高級教育文憑課程 專修範圍 1. 藝術教育 2. 學生輔導 3. 普通話教育 4. 資訊科技教育應用 5. 可持續發展教育 6. 學校改進及課程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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