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5–06

351 研究院課程 ‧ 學生資訊科技能力 學生資訊科技能力 資訊科技能力訓練 (請參閱本《概況》第 256 頁) 資訊科技能力測試 學生須於畢業前通過資訊科技能力測試。學生可選擇於修讀精修課程後 參加測試。首次測試不及格者,於重考前可再修讀精修課程。學生可重 覆參加測試。 測試成績分為「及格」及「不及格」兩個等級,測試不及格者,將不能 畢業。學生畢業時,其學業成績表上將顯示「資訊科技能力及格」。 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及以後入學之學生,若已在 International Computer Driving Assessment 中取得及格成績者,可申請豁免參加資訊科技能力測試。 測試課程範圍 第一部 電腦使用 第二部 文字處理 第三部 試算表 第四部 電子通訊 第五部 圖文簡報軟件 第六部 資訊科技德育及有關之香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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