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5–06

第七部 ‧ 大學條例及規則 440 (丙) 遴選準則 本校將考慮申請人之香港中學會考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 成績及其校內之學業與課外活動表現。倘申請人獲邀面試, 其面試表現亦為考慮因素之一。 三、據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以外資歷申請入學 (甲) 大學最低入學要求 申請人必須: ( 1 ) 於同一次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中考獲至少三科合 格或以上成績;或 ( 2 ) 持有大學預科國際會考證書;或 ( 3 ) 於香港以外之地區考獲足資入讀有關國家 / 地區大學之 學歷;或 ( 4 ) 持有一九七八年或以前之香港中文大學入學試合格證 書;或 ( 5 ) 於同一次香港高等程度會考中考獲至少五科E級或以上 成績,其中必須包括中國語言文學及英文;或 ( 6 )( i ) 在本大學認可之大學肄業一年或以上,成績合 格;或 ( ii ) 已獲得副學士 / 高級文憑資歷;或 ( 7 ) 於申請入學年份之九月一日年滿二十三歲,並符合下列 條件: ( i ) 申請人能提供出版之著作或其他認許之實據,證 明其在有關學科已獲致成就,足資取錄入學,或 申請人已在有關學術或專業領域上業有超卓表 現;及 ( ii ) 申請人能提供曾在香港連續居住最少三年之證 據;或 ( 8 ) 持有其他足資取錄入學之特殊資歷。 除獲得教務會豁免外,申請人之中、英語文水平須達本校認 許之程度 ∆ 。 (乙) 遴選準則 本校將考慮申請人之學歷及其學術成就。倘申請人獲邀面 試,其面試表現亦為考慮因素之一。 ∆ 如非聯招或非本地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個別學院院長可酌情豁免有關申請人之 中文入學要求: ( i ) 非聯招或非本地申請人須(在申請入學年份前連續最少三年)在海外或本地國 際學校就讀,及 ( ii )非聯招或非本地申請人不能在任何公開試中之中國語文科或大學所安排之語 文能力測驗取得不合格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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