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5–06

491 大學圖書館系統規章 大學圖書館系統規章 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系統包括位於校園中心之大學圖書館以及位於各書 院與教學醫院內之圖書分館。大學圖書館藏有大量研究資料以及大學本 科圖書與醫學圖書臨㠄前部分。各書院圖書分館所藏圖書,除一般性之 參考圖書外,另有特殊主題之收藏,主要為配合大學各項課程之需,以 供各學院學生使用。下列規章適用於大學圖書館系統之各圖書館,如有 需要,大學圖書館系統得隨時修訂之。圖書館之開放時間,乃配合學期 之進度而擬定,公佈於各館之入口處及圖書館網頁。 享用圖書館之權利 享用大學圖書館之服務,全屬個人權利,不得轉與別人,別人亦不得代 而用之。 讀者可享用之權利包括下列三類: 一、借書—本校教員、行政人員與各年級學生均享有借書之權利。本校 其他人士,包括各單位人員、技術員,與教員及行政人員之配偶, 亦得向大學圖書館館長申請借書證。 二、閱覽—校外學者、研究工作者與本校畢業生,得向大學圖書館館長 申請閱覽證,在館內閱覽。惟各科指定參考書籍則只為本校師生所 專用。 三、使用各項特別設施 閱覽座位: 凡本館讀者皆可使用大學圖書館之閱覽座位,但不得預 留。 研讀室: 教員及攻讀博士學位之研究生,可向大學圖書館館長申 請借用研讀室,為期一個月,若有充分理由,可續借一 次。惟此等研讀室不得轉予他人使用。 研討室: 為方便本校教員使用圖書館館藏及設施輔助教學,教員 可向大學圖書館館長申請借用圖書館研討室。 影印: 大學圖書館系統之各圖書館皆設有影印機,讀者可在 館內自費影印圖書或期刊,但不得違反國際版權法之 規定。 館際互借: 圖書館館際互借服務會盡力代向其他圖書館借取本館缺 藏或已絕版之圖書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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