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7–08

第一部 • 概述 4 第 一 部 起責任,並加強高級教務人員參與治校。報告書並建議,大學應提供「學 科為本」(Subject-orientated)與「學生為本」(Student-orientated)兩種教學模 式,務求兩者均衡發展,「學生為本」教學應由各成員書院負責。至於策 劃「學生為本」教學的原則,應為:(一)就學生選修的學科範圍,協助其 培養專才所具之習向與才能,以解決日後可能遇到的問題;(二)使學生 具備面對社會急劇變化的適應能力。為實施第二次《富爾敦報告書》的建 議,大學新條例與規程於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完成立法程序。 一九八六年,大學獲邵氏基金會慷慨贊助,設立第四所成員書院,命 名為逸夫書院,並於一九八八年九月開始收生。大學條例及規程因此再予 修訂。 大學非常重視其書院制,並肯定各成員書院的重要貢獻。為配合大 學在二零一二年恢復四年制本科課程而增加三千多名本科生,校方決定 成立多所新書院。大學感謝多位贊助人的慷慨捐贈,得以在二零零六年 五月成立晨興書院和善衡書院。敬文書院和伍宜孫書院亦獲得慷慨贊 助,於二零零七年五月成立。大學在二零零七年七月依據條例和按照大 學校董會的特別決議,宣布晨興書院和善衡書院為大學的成員書院。大 學稍後亦將提出法案宣布其他兩所新書院為成員書院。 大學條例與規程刊於本《概況》第七部之「香港中文大學條例」。 教務結構與政策 香港中文大學是一所不斷發展的大學,開設多項全日制與兼讀制學士、 碩士及博士學位課程。本校現設有文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教育學院、 工程學院、醫學院、理學院、社會科學院及法律學院,共分六十二個學 系,提供五十四項主修課程及六十二項副修課程,供全日制本科學生修 讀。另設有兩項兼讀學士學位課程,供在職人士修讀。研究院課程由研 究院六十二個學部開設,計有二十六項哲學碩士博士銜接課程、四十一 項博士課程、一百五十六項碩士課程及二十八項學士後文憑課程。 大學教務會掌管教學與研究;學院則透過學院院務會,就屬下各學 系有關課程之建議,向教務會提出意見。學系負責「學科為本」教學;書 院則負責「學生為本」教學,並提供學生宿舍。教師及全日制本科生由大 學分派予各成員書院。 本科課程 本校自創校以來,本科課程即採用學分及學位試綜合制。八十年代中 期,大學全面檢討課程結構後,改用純學分制。自一九九一至九二年度 起,大學進一步改善學分制,增加學生在選課及修業進度的靈活性。

RkJQdWJsaXNoZXIy NDE2Nj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