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07–08

15 成員書院 第 一 部 成員書院 依照《一九七六年香港中文大學條例》,原有三所成員書院(即崇基學院、 新亞書院及聯合書院)的校董會亦隨大學之改制而改組,其職權主要為管 理書院動產及若干建築物,並通過捐款等方式,協助推展書院的學術及 文化活動。 書院院務委員會以院長為主席,負責制定及實施有關書院之其他決 策。 大學不斷發展,原有三所成員書院之設備漸覺不敷應用,本校乃致 力籌設第四所書院,以配合發展需要。一九八六年一月,校方獲邵氏基 金會慨捐一億港元(其後續捐一千萬港元),作籌建第四所書院之用。大 學校董會旋通過命名新書院為「逸夫書院」,並邀請邵逸夫爵士接受「書院 創辦人」名銜。同年七月,政府通過《一九八六年中文大學(宣布成立逸夫 書院)條例》,新書院之成立,於焉生效。逸夫書院於一九八八年開始收 錄學生。 大學為了迎接因本科課程於二零一二年恢復四年制而增加的三千多 名本科生,計劃成立規模較小的新書院,採用全宿和一起用膳的模式, 進一步發揚中大書院制的優點,促進師生的互動,保持書院親切融和的 學習環境,為本科生提供全人教育和關顧服務。二零零六年,大學蒙晨 興基金及晨興教育基金慨捐一億港元,以及何善衡慈善基金慨捐一億七 千萬港元,支持這個理念,大學校董會亦於五月通過成立兩所新書院, 並分別命名為晨興書院和善衡書院。 大學校董會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宣布決定再成立兩間新書院,由葉克 勇先生承諾捐助一億港元,成立敬文書院,及伍宜孫慈善基金會捐助一 億七千萬港元,成立伍宜孫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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