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概況2012–13

第 一 部 4 第一部 • 概述 員參與治校。報告書並建議,大學應提供「學科為本」(Subject-orientated) 與「學生為本」(S t ud ent-or ient a t e d)兩種教學模式,務求兩者均衡發展, 「學生為本」教學應由各成員書院負責。至於策劃「學生為本」教學的原則,應 為:(一)就學生選修的學科範圍,協助其培養專才所具之習向與才能,以解決 日後可能遇到的問題;(二)使學生具備面對社會急劇變化的適應能力。為實 施第二份《富爾敦報告書》的建議,大學新條例與規程於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完 成立法程序。 一九八六年,大學獲邵氏基金會慷慨贊助,設立第四所成員書院,命名為 逸夫書院,並於一九八八年九月開始收生。大學條例及規程因此再予修訂。 大學非常重視其書院制,並肯定各成員書院的重要貢獻。為配合大學在 二零一二年恢復四年制本科課程而增加三千多名本科生,校方決定成立多 所新書院。大學厚蒙多位贊助人慷慨捐贈,得以在二零零六年五月成立晨興 書院和善衡書院,於二零零七年五月成立敬文書院和伍宜孫書院,及於同年 十月成立和聲書院。大學在二零零七年七月依據條例和按照大學校董會的特 別決議,宣布晨興書院和善衡書院為大學的成員書院。立法會又於二零零八年 二月頒布條例,宣布敬文書院、伍宜孫書院及和聲書院為香港中文大學成員 書院。 大學條例與規程刊於本《概況》第七部之《香港中文大學條例》。 教務結構與政策 香港中文大學是一所不斷發展的大學,開設多項全日制與兼讀制學士、碩士及 博士學位課程。本校現設有文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教育學院、工程學院、法律 學院、醫學院、理學院及社會科學院,共分五十八個學系/專業學院,分別在 原有的三年制課程下提供六十項主修課程及六十六項副修課程,以及在新的 四年制課程下提供六十八項主修課程及六十六項副修課程,供全日制本科學 生修讀。另在三年制課程下設有一項兼讀學士學位課程,供在職人士修讀。 研究院課程由研究院五十七個學部開設,計有三十七項哲學碩士博士銜 接課程、三十五項博士課程、一百六十二項碩士課程、二十三項學士後文憑課 程及一項學士後證書課程。 大學教務會掌管教學與研究;學院則透過學院院務會,就屬下各學系/ 專業學院有關課程之建議,向教務會提出意見。學系/專業學院負責「學科」 教學;書院除了提供學生宿舍,亦負責「全人」教育,讓學生得到更全面的發 展。教師及全日制本科生(除少數受聘於研究所/中心之教師外)均分別附屬 於其中一所學院及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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