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二零二一年第一期

輿論多了呼籲將人工智能用於公益的聲音 ,固然是好事,然 而這也提醒了我們,人工智能可用以行善,亦可用來作惡。 它為世人開啟的可以是個寶箱,亦可能是潘朵拉的盒子。我 們見識過人工智能與大數據如何互利共生,而兩者的結合雖 未臻完善,卻也漸見成績。但種種由大數據帶來便利並非予 取予求,其代價是我們珍而重之、又或者已棄如敝屣的私隱。 「數據與私隱,好比魚與熊掌。兩相角力下,社會可走向 兩個極端:寧可放棄一切好處,也不願犧牲半點私隱, 此其一;將所有數據交出,以供監察,細至面部表情、 一顰一笑,亦不例外,此其二。」黃教授說。一般人都想 在中間落墨,以平衡數據與私隱為旨的數據管治(data governance),近年應運而生。 「一言以蔽之,數據管治就是約法三章,管束政府在內的數 據使用者。」黃教授解釋道。法律固然是手段之一,而好的 數據法,理應涵蓋數據的收集和使用目的、時間、類型與經 手人。 「對數據如何被使用有所掌握,是邁向資訊對等的重要一 步,而資訊對等,正是達至權力對等的關鍵。」 觀乎日常生活各領域,以公共行政中的數據運用,影響至為 深遠。一眾科技巨頭的影響力再大,人們尚有不使用其服務 的自由,然而皇皇政令,觸及的是社會上每一個人。不欲個 人資料落入科技公司手中,大可遠離社交平台;面對牽涉大 量數據的公共政策,對私隱有所堅持的民眾又是否有不參與 其中的權利? 「如今數據科技無孔不入,大隱隱於市,談何容易。我們唯 有盡量顧及各人的意願,減少政策對他們的衝擊。」黃教授 說。「譬如有些人對智慧城市和物聯網有所顧忌,一想到家 裏的電器可以監控自己的起居飲食,便毛骨悚然,那我們制 定牽涉數據的政策時,就盡可能讓他們能夠選擇退出,或者 先小試牛刀,邀請志願者作體驗,讓有疑慮的人從旁觀察, 盱衡利弊。」 但說到底,世上並無十全十美的制度。比起典章律法,公民 個人的數據素養(data literacy)更為重要。 「我常常跟學生說,資料刪掉後其實往往可以復原,陰魂不 散。製造資料前三思,才是保障私隱的最佳做法。所謂數據素 養,其中一環便是這種警覺。」黃教授說。「在數據年代安身 立命,說穿了就是懂得用數據改善生活而不受科技奴役。」 以其種種瑕疵,人工智能暫難代替人類作重大決定 ,而其引 起的私隱問題,更叫我們不得不慎而用之。但瑕不掩瑜,人 工智能就算只能幫學者整理一下數據、在政策制定層面稍 作輔助,也總算帶來一些方便。只要社會上下明白科技有所 為、有所不為,人工智能終究能造福大眾。 「我們不斷談到的智慧城市,其初衷之一便是透過人工智能發掘 個人的價值和力量,提升市民的社會參與度。」何教授說。誠 然,人工智能用得其所,簡單一篇貼文,亦能惠及整個都市。 「人工智能的真諦,亦莫過於此。」 AI:人算不如機算?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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