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的六年》 1963–69

大學總部於一九六九年三月遷入沙田新校址,大學自此有了集中及 固定的辦公地址。為應付目前的需要,大學行政組織方面有兩項重要的 變動。第一,大學總部的財務及庶務組不再隸屬於校務處,由一九六九 年七月一日起,另設大學總務處。大學總務主任的職責是編制大學預 算,管理經常費用的開支及會計事務等。 其次,大學校舍的建設,是一項長遠的計劃,同時也是艱巨的工 作,因此大學必須設立一個中心管理部門,以便調整和配合有關活動。 一九六九年九月一日,擴建部門成立,並聘請一位主任專司其事,負責 擴建處及大學建築處的各項工作。擴建處主任的主要職責是使大學新校 舍的建築計劃,在未來幾年內,按規定時間和財政預算進行。 大學三所基本學院依據各系務會的計劃,發展本科課程。而大學則 配合三所學院的工作,提供全校性之行政建設服務。根據大學規程,大 學行政建設包括下列各項: 一、大學辦公處; 二、大學圖書館及試驗室; 三、攻讀大學證書,文憑或學士以上學位之深造課程或其硏究計 劃; 四、由校董會所決定之硏究所,其他有組織性之活動工作,與其他 建築物。 除大學辦公處外,大學行政建設包括下列各單位: 四個硏究所 七個硏究中心 大學校際關係委員會 硏究院 教育學院 大學圖書館 大學科學館 校外進修部 大學保健醫療處 出版部 就業輔導處 范克廉樓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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