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辦的六年》 1963–69

本科課程 中文大學成立後,隨即設立各學科委員會,協調教務會屬下各系務 會的工作。目前學科委員會有三:文科學科、理科學科、商科及社會科 學學科。至於系務會則有十六個:生物學、化學、中國語文學、商學、 經濟學、英國語文學、地理學、電子學、新聞學、數學、歷史學、哲學 及藝術、物理學、宗教知識及音樂、社會工作學、社會學。此外尚設有 法、德、日、意科際委員會。系務會的職責,是選定轄下科目的課程和 確定水準,並實施新的教學方法。早於一九六四年三月,大學即成立 「大學教學方法委員會」,成員由大學校長委任。委員會負責詳細硏究現 行的教學方法,參考不同的教學制度,採納其優點,並結合中文大學的 實際情況建議可行的方案。大學校長對大學教學方法委員會的工作非常 重視,他曾向各委員明確表示:「檢討大學教學方法是非常重要的工 作,也是亞洲地區大學的創舉。委員會的報告書對本校的發展至為重 要。」該委員會共舉行十三次會議,並於一九六四年九月,向大學提交 報告書。 隨後,大學邀請雷定大學法文教授賴曼教授( Prof. A. G. Lehmann) 和 列斯大學校務主任羅池博士( Dr. J. V. Loach) 訪港,就教學方法向大學 提供意見。兩位學者在大學教學方法報告書的基礎上展開硏究,並於一 九六五年三月完成另一份報告書,向大學提出進一步建議。 一九六五年五月,大學教務會通過該兩份報告書,且全力支持三學 院結合各自的情況,詳細規劃,由同年九月起,適當地推行新的教學方 法實施方案。各學院一致贊同下列各點︰ (一)採用小組教學方法 (二)減少講授時數 (三)重新審定課目內容並制訂新課程綱要 (四)精簡各學院課程 (五)減低考試之重要性 實施新的教學方法進展良好;同時,大學亦不斷檢討及評估新教學 方法的效率。一九六五至六六學年,大學校長向大學教務會提交兩份議 案:「教學方法之主要問題」及「教學方法之進一步實施」。其中特別建 議:應擴闊大學本科教育的基礎;學士學位應該是普通學位的水準;應 適當減輕教師的教學負擔,讓他們有時間從事研究。而要達到這三項目 標,應採取下列步驟: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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