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紀元的開始》 1975–78

香港政府接納了第二個富爾敦報告書的建議,隨即起草 條例,把這些建議包括在內。草案略經修改,三讀通過,一九七 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頒佈新條例成爲法律,代替了原有根據第一個富 爾敦報吿書訂立的「香港中文大學 」,並予以撤銷。 大學改組 成員書院原來的校董會因大學改組而解散,新的校董會隨之成 立,敎師出任校董的人數增加,新主席也經選出。改組後,書院校 董會的主要任務是管理書院基金的財務,監督書院的支出,並多方 募捐,以增進學生的福利,與書院的敎學和行政工作完全分開。自 此書院校董會與書院本身 職責依法劃分,涇渭分明。 新大學副校長 大學新條例又規定大學至少要任命副校長一人。一九七七年三 月一日大學任命了兩位副校長,由他們担任行政人員審議委員 和 敎師審議委員會的主席。該二委員會的工作是審議行政人員和敎師 的實任、擢升、額外薪級遞增、退休、續任和聘任等事宜,並經由 大學校長向大學行政與計劃委員會報吿。 同時大學任命新書院院長以代替原有的書院院長。値得注意的 是三位新院長都是熟悉大學一般情况的資深敎師,因此可以確保書 院的工作得以順利進行,不受人事更動的影響。此外,工作小組曾 提出敎師治校的主張,經富爾敦委員會力表贊同,已經成爲主要原 則,現在兩位副校長和三位書院院長繼續担任敎職,正和這個原則 符合。 大學新校董 敎師治校的原則並不限於行政,爲「使有較多敎學人員出任大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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