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lletin Special Supplement Jun 1965

7 考慮目前學期分法及時間是否適宜(C 9(d); 22(b))。 8 指導學生讀書方法(C 18)。 9 如指定敎材無中譯本,應設法爲之繙譯(L 3.7與 C 15(c) & (d))。 大學系務會:此會須詳細研究報告書各方面問題,尤其注 意有關大學敎務會處理之範圍。以下各項則爲該會自 身之特別責任: 1 最主要者爲減省敎學鐘點(L 5.15)。 2 減輕課程項目與內容(L 5.16)。 3 介紹小組討論法。在第一年中只有一項科目或課程 採此辦法,每兩週舉行一次;第二年中則可有兩項 科目或課程採此辦法(L 5.10-12)。每組學生不能超 過五人(C 11(a))。小心運用寫作(C 12)。以上各點 應考慮在一九六五至六六年度試行之(L 8.2(iii))。 4 減輕學生學習份量(L 5.15)。 5 於第三第四年級設立研究班(L 4.6)。以上可於一九 六六年至六七年試行之。 6 改善講授法(L 4.6)。 7 審查三學院間相等之各課程(L 8.7(a))推進學院講 學 聯 ( L 8.7(b))。 8 利用敎員數人負責一課程;無須專家指導小組討 論(L 5.23)。 9 審查大學年鑑中所列之課程是否與實際所講授者相 符合(L 5.8)。 10設立學系問小組( C 11(f))幷硏究寫作。 英國語文系系務會: 1 研究如何增進學生閱讀能力,使達每小時四十頁 (L 3.7(i))。 2 利用儀器及實驗室設備助長語言研究(L 3.7(ii))。 3 每一學院聘定一語言學專家(L 3.7(ii))。 4 考慮如何辦理「遷就學科」之語言學習辦法 (L 3.7(iii) )。 5 設立學期前預習班(L 37(ii), C 27)。 6 英文甄別試成績及格之學生可免讀英文(C 27)。 圖書館委員會須考慮教學方法委員會報告書(C 15) 內之建 議,硏究如何設法解決書本缺乏問題: 1 籌措更多資金以購置書籍,尤其注意重要教本應多 備副本。 2 影印重要文件與摘要。 3 繙譯外國書籍及雜文成中文。 4 以減輕敎學負擔及經濟補助辦法鼓勵敎師從事敎科 書之著作與譯述。 5 設學生書籍補助費。 6 設立大學書店。 敎育學院或其他機構須硏究下列各明: 1 敎學輔助用具(C 16)。 2 中文閱讀緩慢問題(C 17, C 27)。 3 敎學法(C 23)。 4 學生自修工作(L 5.26)。 (二)敎師個人計劃: 1 詳閱兩份報告書。 2 對本系敎學課程修改問題參加討論。 3 對自身講授課程作如下之修改: ①刪減課程中所包括之主題(L 8.2(i)) ; ②減少所排定之講演時問(L 5.15 及 L 8.2(iii)); ③在每一個課程中設法實施小組敎學方法(L 5.10, L 5.11 and L 8.2(iii) ); ④重新考慮使用課本及指定閱讀書單(L 3.7); ⑤指定學生寫作工作務使能配合講演及小組敎學 (L 5.4 及 C 12, C 13); ⑥修訂各學科考試(L 6及C 14)。 4 製訂大學年鑑內新課程簡介(L 5-18)。 5 鼓勵學生自我工作及思考(L 1-7)。 6 向系主任提出書院圖書館及大學圖書館應行增加之 書籍(C 10(a)及 C15)。 7 各系間各項相互活動,各同僚彼此合作(C 1 1 - f )。 8 盡量利用各種機會改良敎學技巧(C 4 - 8及L 4.9)。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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