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一九八六年第四期

李福善按察司讚辭 秦漢代興之際,天下智謀豪傑之士蠭起雲湧 時機,成就了許多奇功偉業。然而,漢之所以能一 推碌碌未顯奇節,卻洞燭先機,收掌先朝律令圖書,體察生 順流更始的豐沛謹吏蕭何。令日香港正面臨一個大轉變,也一樣有許多 彥之士奮才揚智,以立功建業。然則香港日後的又安興盛,恐怕也還有賴像李 福善先生這樣黙化玄成的長者爲之斡旋推移吧? 李先生祖籍廣東鶴山,自幼在香港長大,戰後負笈倫敦大學大學學院硏習 法律,一九五零年獲頒法學士學位,翌年在林肯法學院取得執業大律師資格, 隨在英國高等法院實習。一九五三年返港投身司法界,歷任檢察官、裁判司、 地方法院法官等職,一九七一年升任最高 院按察司,一九八零年晉上訴庭按 察司,四年後按資歷再擢爲上訴庭副庭長,成爲本港司法界華人中歷來地位最 尊崇的一位。 一九八二年中國和英國政府就香港前途展開談判,兩年後發表聯合聲明, 宣佈香港主權將於一九九七年歸還中國,屆時香港將成爲中國的一個特别行政 區,並將根據聲明中所列出的各項原則以及遵循這些原則所訂定的基本法來治 理。聲明既出,各方反應不一,議論沸騰,而要如議確定香港前途則勢須先行 向英國議院反映本港意見,作爲通過聲明所載協議的根據。在這樞紐時刻,李 先生決然受命,出任中英聯合聲明草議民意審核專員辦事處特派監察團成員, 前後商酌協調多月,終於能竟其功,使協議得由雙方順利如期批准。協議既已 生效,香港今後數年間所以謀長治久安的急務自然在於基本法的商榷訂定。李 先生現以法律界的耆碩再出任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及該委員會屬下的香港特 别行政區居民基本權利與義務專題小組負責人,肩負之重,港人寄望之切,是 不言而喻的。所幸李先生家族世居本港,昆弟子姓遍居工商界、專業界,以及 政府要津,本人飽受西方法學思想的薰陶,身體力行數十載。以他的通才達識、 恭謹持重,參加酌定香港未來基本法規,應該是再恰當不過了,而今後港人有 待於李先生的,正是有增無已。 爲表揚他對本港司法界的貢獻,和他爲本港前途所作的努力,本人謹恭請 監督閣下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予李福善先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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