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一九八九年春‧夏秋‧冬

校訊� 敎務會就行政局關於第三號報吿書之� 決定發表聲明� 大學敎務會於一九八九年一月卅一日會� 議中,就行政局有關敎育統籌委員會第三號� 報吿書之決定,通過發表下列聲明:� 行政局基本上接納敎育統籌委員會三號� 報吿書有關專上與高中敎育體制之建議,香� 港中文大學敎務會對此深表失望。事實上,� 該報告書所提方案並未擧出確切理據,顯示� 其有效可行。該方案在社會上曾引起爭論,� 備受敎育界非議。中文大學一向認爲六年中� 學加四年大學爲最適合香港之學制,而且此� 制度較之「五、二、三」制所需經費並不一� 定爲高。其實,中學生一旦達到足以接受大� 學敎育之階段,即不應剝奪其儘早升學之自� 由。中大經已詳述理由,羅列事實,以支持� 上述觀點。� 行政局雖提出以九年爲大學改制過渡� 期,換言之,延至一九九七年改制始須完成,� 然而該方案一旦付諸實施,對中大終將產生� 嚴重影響。況且,由於行政局之決定,六年� 制中文中學必然無法維持,香港敎育亦將蒙� 受損害。� 基於上述理由,大學敎務會認爲無須改� 變以往之一貫立場,因此不能接受由敎育及� 人力統籌司在一九八九年一月廿七日轉達本� 校之下列兩項行政局決策:� 所有接受「大學及理工敎育資助委 會」資助之專上院校,其本科生之取錄 終應以修畢兩年制「中六」課程,並通過高 (A)或高級/中級(I)程度考試者爲限;� ㈡ 所有受「資助委員會」資助之院校中,� 同一科目之本科課程,其修業年期原則上應� 該相同。今後,大學必將盡其所能,繼續依� 據法定規程及本身之敎育目標錄取學生,開� 設學位課程。� 政府並規定接受資助之專上院校須就本� 科修業年期、收生程序、敎學時間、學分制� 等重要敎務事項諮詢「資助委員會」,而「資� 助委員會」則須執行前述政府政策,並監察� 其實施進度。大學敎務會認爲,此等特定監� 督職務勢將損害「資助委員會」作 諮詢機� 構之獨立性,該委員會與具有本身法定權責� 之各大學進行磋商時, 亦因而倍感困難。� 中大一向贊同敎育體制之改進,同時亦� 堅信本港學制不應純粹通過行政程序決定。� 在學生、學者及敎育工作者各方面未能大致� 達成共識之際,尤不宜率爾推行今後幾十年� 間對數以百萬計之靑年學子影響深遠之措� 施。因此,大學認爲學制所涉及之複雜問題,� 亟待繼續公開討論,同時呼籲各界人士共同� 尋求達成長遠及徹底之解決方法。� 大學開設新課程� 建築學課程� 大學將於一九九一至九二年度開辦建築� 學課程。本校近應大學及理 會之邀,擬訂建築學課程計劃, 新學系。� 新課程每年收生四十名,將與香港大學� 建築系共同爲本港提供更多在本地受訓之建� 築師。� 建築學系的設立,將使本校課程趨向全� 面化,以滿足社會上多種不同的需求;而本� 校的硏究工作與專業顧問服務,亦會進一步� 加强。� 大學較早時已邀請多位國際知名建築學� 敎授與專業人士組成諮詢委員會,協助設計� 本校新課程,以確保畢業生的專業才具 符� 合在本港及英國建築專業學會註册執業 水� 準。同時,該課程亦將敎導學生有關建築設� 計的新槪念與現代技術。新課程並著重探討� 管理、環境與社會研究等與建築有關的課� 題。大學一向强調發揚中國文化及培訓學生� 之中英雙語能力,這些特點,配合以現有的� 藝術、地理、都市及區域規劃、管理、高科� 技與電子計算學等學科,均有助於發展建築� 學課程。而本校與中國及海外著名學府早已� 建立聯繫,對開辦建築學課程亦有所裨益。� 工商管理博士課程� 敎務會已通過把目前之市場與國際企業� 博士課程改爲新的工商管理哲學博士課程之� 建議,由一九八九至九零年度起生效。新課� 程之修讀範圍較廣泛,提供學生選擇之專硏� 科目亦較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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