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一九九零年夏季

此次會議提出討論之論文共二 十二篇,內容包括海峽兩岸之立法 協調,兩岸相互間之律師代理與公 證、投資與資易、婚姻與繼承、知 識產權保護及其他民刑法問題。由 於有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交立 院 審議之「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兩岸 人民關係暫行條例草案」,和北京 台灣法律研究所之「大陸地區與台 灣地區人民關係法建議草案」作爲 討論之參考,故此次研討會之成 果,比第一次更豐富、具體和深入。 與會人士一致認爲,制定兩岸關係 法非常重要。他們探討了兩個草案 內容的可行性,對其中的缺點和不 足之處提出了坦率的批評和建議。 大會將選擇論文中(包括第一 次研討會之論文)較有代表性者, 編印成册,以資紀念,並供有興趣 於海峽兩岸法學交流之人士進一步 研究及參考。 與會者多冀望能在明春再次擧 行類似之研討會。有關方面現正爭 取熱心人士之贊助。 香港英文語文與 文學敎學硏討會 隨著動蕩的九十年代的來臨, 人們對急劇社會變化產生的各種問 題,不斷展開廣泛的討論。在香港 這個特殊的環境中,英語 地位及 英語敎學方法種種問題,都亟待探 討。本校英文系及英語敎學單位, 爲使各方面的敎學與語言研究人士 能互通有無,建立密切專業聯繫, 特協同英國文化協會及中學 師學會,於一九九零年六月七日至 九日,假邵逸夫堂曁潤昌堂擧辦 「英文語文與文學敎學」研討會, 探討各類有關問題。例如在這獨特 的環境中,達意法敎學方式是否仍 然可行?文學是否應廣泛地與語文 課程結合?文學敎 如何有效地配 合香港之敎育需要?語言 如何 用於香港的語文 學?中學與大 之語文敎學如何銜接,並因應社會 之需要而改變?等等。 會議邀請舊金山州立大學勃朗 敎授(Prof. H . D o u g l a s B r o w n ) 介紹學者自學的方法;蘇格蘭史 達令大學潘德敎授(Prof. D a v i d Punter)談文學是否能正式傳 倫敦大學都蘭德敎授(Prof. A l a n Durant)說明透過文學來敎授語文 之材料設計問題。大會另邀得迦密 中學、趙聿修紀念中學及聖保祿中 學之師生,分別示範敎材準備、閱 讀與語文輔助活動等。此外會議並 分三組硏討論文及示範敎學技巧。 出席之人數超過二百五十人。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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