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校刊 一九九一年春‧夏

校長致師生公開信 大學校長高錕教授於本年二月六日 發出就任以來第四封致全體師生之公開 信,談大學分散決策權問題。全文如 下 : 首先讓我恭賀各位新春如意。我有 信心香港和香港中文大學在羊年會有更 好的發展。 中大的學生人數,在未來四年將增 加百分之四十以上,達到一萬一千五百 人,這是大家都已知道的。大學擴展急 速,組織日形複雜,我十分關注如何能 將各項決策權分散至各院系,以期達成 下列目標: (一)增加行政決策效率,減少阻滯; (二)取消非必要的行政措施,方便推 行新的學術計劃; (三)給予各學務單位適當權力,使能 完成任務並追求卓越成績。 大家可能還未覺察,中大的日 作與管理程序,其實相當部分已做到 權下放,惟支援服務則仍由校本部各行 政單位集中管理。今後,更多的管理決 策權會逐步分散到各學院和學系。不過 ,在這情形下,大學的日常運作並不會 因此而作大幅度改變。 在過去數月,我曾就「分散決策權」 這問題廣泛地諮詢各學院院長、系主 任,以及超過六十位年輕敎師。有關的 實施細則,剛由各位副校長、敎務長、 秘書長、總務長與各學院院長擬訂。讓 我在這裡向大家撮要介紹這方面的進 展。 大學把決策權分散到院系的安排將 會分階段進行,這樣,所需的時間可能 會較長,但卻能按部就班,並免除同事 不必要的顧慮。同時,爲了達到更高效 率及更佳經濟效益,若干行政 援服務仍由校本部各單位集中處理。醫 學院一直由專款資助,它的組織亦有別 於其他 ,因而將會較早推行下放決 策權的措施。 決策權下放後,各學院院長與系主 任將分別對各自職權範圍內所做的決策 及工作負責。大學總務長、敎務長和秘 書長屬下各校本部行政單位,除了提供 特定的支援服務外,並協助各院系充份 了解大學的政策,以確保它們能順利推 行。總務處在旣定的守則下,將繼續負 責財務監督的工作。 敎務會在一九九零年十月十七日通 過簡化敎務決策程序,這是分散決策權 的好例子。只要各學院院務會的議決案 不抵觸大學的章則與條例,各學院或學 系皆可自行裁決及執行修訂課程、增減 科目、釐訂學院及課程之附加入學條件 和學科組別,以及處理學生同時註册修 讀超過一項專上學院課程等事項。此 外,將予簡化決策程序的敎務,尙包括 委任校 及訪問考試委員、敍聘委員會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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